罗门认为,人定法虽然是主权者的命令,但是,归根到底主权者的指令体现的是自然、历史或阶级的力量。这种观点实际上就可以阐述成一种唯理的物质决定论,意志、无论哪种意志,在主权者身上似乎被视为不存在一般。主权者,无论具体为单个个体还是一个群体,是自然法则的奴仆,而非掌握暴力的人博弈的产物,或者一堆意志妥协之后的共同承认的结论。这就使得自然法可以通过与唯物论的结合而得到重生,罗门也确实花了大段文字阐述哲学——然而是用一种结果反直觉说明前因不合理的论证方式,这又陷入了胜者为王的囧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