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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与玫瑰

很偶然在别人的博客中看到了这篇文章,很想忽视却一看到名字就很难过,是一个很好的故事,只是有些悲伤心痛!(附注一下,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两个男人)
家明與玫瑰
作者:穆卿衣
家明與玫瑰(上)
  --这就是我知道的一点事情
  生命是盲目的
  幽灵是飘动的
  而那些发生过的事
  永远也无法再挽回
  
  家明与玫瑰
  
  那时候,我不过是刚刚毕业的一个大学生,在一家小报社做着一个小小的编缉。
  
  那是一个冬至的傍晚,天黑得特别早。办公室里的灯光白惨惨的,而窗外已经冰冷深黑如午夜。同事们早已经走得干干净净。因为我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没有地方可以吃团圆饭,所以就留在办公室里赶稿。
  这一期的特刊是关于同性恋的话题。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像湍流底下的礁石一样,渐渐浮出水面,社会上人们的态度,已经开始由最初的避而不谈转向重视。
  
  虽然开着暖气,但是空荡荡的办公室依然让我感觉到冷。我抽了半包烟,写了几行字,只觉得心里毫无头绪。
  闭门造车终究无法解决问题。
  于是我扔开笔,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才不过七八点钟,街上已经冷冷清清没什么商店行人了。很大的风,卷起地上的碎纸从我身边擦过。我缩紧衣服,走在橙黄色的街灯下,如同走在一个无人之城。冬至这天中国人讲究吃羊肉进补,因为据古法说这一天是至寒之日。但也有人喜欢吃狗肉。我走在街上,想象着有多少狗或羊在这一天变作了亡魂,无端端的,竟有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将要前去的地方,才让我有这种奇异之感。
  
  这间有名的同性恋酒吧开在市体育馆背后的一条小街里。外表看上去冷冷清清,推开门走进去却让我吃了一惊。
  里面挤满了人。
  一对一对的,猛一看以为是妖艳的男男女女,定睛一看可以发现他们全是男人。高大的身材,化了浓妆的粗糙皮肤,男人的喉结,男人的手掌。怎样也无法掩饰。然而他们挤在一起,在舞池里跳舞,在吧台调笑,在阴暗的转角处拥抱亲吻。空气里混合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像是由烟味,酒味,脂粉的香味和男人的体味,汗味,厕所的气息浑浊在一起,织成一片暖意扑面而来。
  这些人彼此应该很熟悉,乍一看到像我这愣头愣脑的生面孔走进来,立刻感觉得到许多诧异的目光投射过来,然后开始有人向我露出微笑,有人和我打招呼。
  
  我局促地环视了周围的情况,发现靠近窗的地方独自坐着一个男人,三四十岁上下,穿著普通的灰色外衣,独自抽着烟。在这个错乱颠倒的地方,他看上去算是最正常。我决定我的采访由他开始。
  
  “我可以在这里坐下吗?”我走到他身边问他。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露出一副无可无不可的表情。
  “你一个人?”我向他露出笑容。
  他也不回答,深深的吸烟,透过烟雾看我。很突然地,他说:“我和你们不一样。”
  他的话让我一愣,随即我笑了,他一定是误会我了。
  我也不说破,笑着问他:“那你为什么还来这里?”
  “我在等一个人。”
  “男人?”
  他的眼光投向贴满恶俗的七彩窗花的窗户,算是默认了。
  那有什么不同,我有点鄙视的想。
  也许他感觉到了我的态度,转过脸来说:“不一样的。”
  他的脸上有一个奇异又黯淡的微笑:“只是因为你没有见过玫瑰。”
  
  他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玫瑰,很明显的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可是他刚才分明说他正等待一个男人。一时间我眼前出现了许多男扮女装的变装癖,那些怪里怪气的人妖形像。作为正常男人很难想象男人与另一个奇形怪状的男人产生感情是怎么回事。
  后来的一个星期,我夜夜都来到那间酒吧,坐在那个人的身边,喝一样的酒,分享同一包烟。
  一来二去,彼此似乎很熟悉了。而我也渐渐习惯了身边怪异的环境,对男人与男人搂搂抱抱,亲亲吻吻也开始熟视无睹。在那天夜晚他突然问我:“子杰,你猜不猜得到我是做什么的?”
  他没戴眼镜,皮肤白净,下巴剃得干干净净,衣着也整洁,看得出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但我猜不出他是做什么的。因为他看上去太普通太正常了,一个普通正常人却晚晚坐在男色酒吧,你实在很难断言他的身份职业。
  但他的手指。他的无名指的皮肤,有那么细细的一圈,颜色比周围的皮肤较浅。
  很明显,那是长年戴着结婚指环留下的痕迹。
  几天前我就想问他了。
  “虽然我猜不到你的职业,但是看得出你有家室?”
  他有些诧异的闪了我一眼,但随即平静。他的目光投向无名指,眼光里露出一点茫然凄凉的神情。
  
  “我是一名医生。”
  “我和我老婆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然后升同一所中学,报考同一所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同一间医院做医生。她是妇产科,我在病毒科。这大约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青梅竹马”了。所以,工作之后,我们结婚也似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医院给我们分了房子,两口子拼命赚钱,计划存够了钱再要个小孩。如果没有遇见玫瑰,我想我这一生也就这样过了。和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样,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期待的。”
  “但是那一天,偏偏叫我见到了玫瑰。”
  
  那一年我们医院成立了市第一所爱滋病研究中心。因为我是学的病毒学,年轻又有冲劲,于是被调去研究这个对我们医院来说的新领域。
  真正的接触到临床方面的时候,我才吃了一惊。我没有想到我们市里的爱滋病患者或带菌者原来是那么的多。男男女女,老人婴儿,血液□唾沫遗传,各种途径。家里有钱的又好些,可以保持治疗,有些穷苦人,比如□或男妓,来看过一两次,就消失了。不知是静静的死在某个地方,或者又继续传染他人去了。
  反正中心不缺病人,生意一直很好。
  
  那一天与平常的一天也没什么两样。我为了多赚钱,留在医院当夜班。
  这时候一个穿黑衣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很不好,像病人,很苍白,下巴尖削,嘴唇削薄。他戴了一副很大的墨镜,我只看得见他半张脸。
  “曾家明是不是在这里,你带我去见他。”
  他一开口就直直的说,没有半点商量或询问的口气,完全是在命令。
  他的声音非常的低,甚至有点沙哑。
  “现在太晚了,已经过了探视时间……”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露出了一个很厌烦的不耐的神情。
  他打断了我:“曾家明他妈的到底是不是在这里?”
  他在大墨镜后面狠狠的逼视着我。
  
  曾家明我很有印像。
  他几乎可以说是我最好的病人。在他初来我这里看病的时候,他是长个得很清秀的男子。虽然他是通过同性□途径感染病毒的,但他谈吐文雅,通情达理,丝毫也没有女气。病发后又积极配合治疗。只是在半年前,他出现了肺结核症状,两个月前,我建议他留院观察。
  入院差不多一个多月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谁来探视过他。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人拿着搪瓷饭盒到住院部伙房打饭,一个人拎着盐水架慢慢走去上厕所,一个人蹲在水池边吃力的洗衣服。他好象没有亲人,他也不与任何人说话。有一天夜里护士看他一手扶着点滴一手摇摇晃晃的拎着开水瓶,走过去帮了他一把,他很有礼貌的说谢谢。
  没有人来看望他,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在意他。
  当医生宣布你患上爱滋病的时候,也就等于宣布了你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人最最孤独.
  我看得太多.
  早已无动于衷.
  
  黑衣的年轻人嘴唇失血般的苍白。他看着我,我突然明白粗鲁无理的剑拔弩张不过是因为他此时的紧张和脆弱。我很怜悯家明,于是对眼前这个深夜戴墨镜的怪青年也起了一点怜悯。
  于是我带他去见曾家明。但病人已经休息了,我们都要轻轻的,不能发出一点声音。
  只看一看就好。
  墨镜后,看不出他的表情是要哭还是要笑。
  房间很暗。墙角有一盏夜灯。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光,照耀着病床上无声无息躺着的那个人体,和静静站在他身边的两个黑影。
  空气里带着药物与排泄物的气味。病床上的人变得很干,好象枯萎的青草,很长很乱的头发,皮肤灰白,他的嘴唇和脖子开始烂了,带状疱疹长满了全身,卡波济氏肉瘤在他的脸上,手上留下一块块深红的斑痕。我看着眼前这个瘦小萎缩的男人,实在没有办法把他和当初那个高挑清秀的男子联系起来。
  但黑衣男子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就是认得他。似乎就算他烧成了灰,化成蝶,他一样认得出他。
  “这是家明。”他轻轻说。
  “家明。”
  他柔声叫他,那是一种拼命忍住眼泪的声音,嘶哑,带着浓重的鼻音。
  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他们俩的关系。
  他摘下墨镜,用手指挡住眼睛,肩头不住的颤抖。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哭,但他那个样子看上去好象很痛,很痛,好象被病毒占领了全身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曾家明睡前一定使用了安眠药品。他睡得很沉,昏迷一样的沉睡。
  “来,我们出去,不要吵到他。”我拖着这个年轻人的肩头,将他带到病房外面。
  “你说要看一眼,现在已经看到了,回去吧。”
  因为是深夜,住院部的长廊里空荡荡的,白灼灯发出嗡嗡的声音,光线把人的脸色都照得青灰。在那个时候我突然看清了他的脸。那是一张给人印像非常深刻的脸,因为很少有男子会长得如他那样漂亮。那时我有一点明白了为什么他会在夜里也戴着一副墨镜,如果不是这样,他大概无法挡开世人惊诧的注视的目光。
  他就是玫瑰。
  
  他用力地挣开了我的手。
  “我不会离开。”
  他就在病房门口,靠着墙根坐下。
  “既然找到了他,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再离开。”
  
  我拿他没有办法。就运用手上一点小小的权利,在曾家明的病房里加了一张钢丝床。
  晚上的时候,玫瑰合衣躺在上面,床很小而他很高,蜷着身子。
  
  我看到过他给曾家明抹身,已经溃烂了的□,他动作小心翼翼,表情专注而珍惜,好象面对的仍是当初爱人那美丽的躯体。他喂家明吃饭,用手指擦去糜烂的嘴角流下的汤汤水水,他给家明剪指甲,一只一只的,像在哄个孩子,他给家明倒便盆,洗了之后要擦得干干净净……在其后的日子里,他一直留在医院,陪着曾家明。他对他的照顾,竟然比许多妻子照顾生病的丈夫无微不至。曾家明的嘴唇已经烂了,而他还是会吻他,曾家明会别过头去,他自己也知道,他有多么丑,嘴那么臭。
  在那一段日子,我几乎天天都见到他。然而他好象已经不怎么记得我了。他眼里心里只有家明。
  
  尽管如此。曾加明还是一天天的瘦下去。
  他不停的发烧,淋巴肿得像拳头一样大,连呼吸都困难。
  肺穿刺的结果出来了,他的确患了卡氏肺囊肺炎,这是爱滋病患者最常见的一种并发症。
  与此同时,巨细胞病毒侵犯视网膜神经,失明是迟早的事。
  深夜路过曾家明的病房,略一驻足,从门口的探窗口永远可以看到,玫瑰附在加家明的床前,握着他那已经近乎完全腐烂的爱人的手,就那么静静的,渡过他们两个人的时光。
  这个病房一直都很安静,无论怎样的痛苦,从来没有人听见过家明的呻吟。
  
  晚上十点多回到家,五十瓦的白炽灯开得通明,灯光蓦地耀得我睁不开眼睛。原来是老婆的爸爸妈妈和大姐来了,劈哩啪啦的在搓麻将。爸爸不抽烟,但爱吃零食宵夜,我回来了,正好。
  安平你去厨房帮我们下碗面,我们晚饭也没怎么好好的吃。
  安平我不要吃面,你给我煎两只鸡蛋。
  安平我那一碗面不要放葱。大姐尖着嗓音叫。
  我觉得得有点耳朵痛,我听得到,她为什么说得那么大声。
  我在死亡与病痛的气息里忙了整天,觉得筋疲力尽,头发和皮肤仿佛都是消毒水或抗生素的味道,我实在渴望好好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的在床上躺一躺。
  然而不行,我还得下面,还得煎鸡蛋,还得对我的外父外母笑脸相迎。
  安平你搞错了,我不是说不要放葱的吗?
  我觉得头隐隐的痛。
  哦,对不起对不起,我再下一碗。
  那这碗你吃了吧。老婆说,然后嘻嘻的笑。奇怪,有什么好笑。
  原来是她和了,脸上发光,推倒了牌,然后又是劈哩啪啦劈哩啪啦。
  安平给我们加点茶,安平你下楼去买点糖水消夜,安平去给我拿件衣服过来。
  我一个人对着电视,慢慢的吃已经凉掉的面,只觉得胃里鼓鼓的,嘴里机械的嚼着浆糊一样的面,咽不下去,只想呕吐。我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很大,屏幕里,一个肥胖儿和一个傻老头对着你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牙好--胃口就好--”
  玻璃窗发出嗡嗡的共鸣。
  我无意识的盯着电视,根本不知道它在说什么。但渐渐的,牌桌子那边就静了。
  
  亲戚们大约是觉察到了什么,一个个讪讪的站起身来,告辞。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离去的,因为我根本没有往那边看一眼。
  老婆直直地走到我面前来,啪的一声,关了电视。
  屋里一下子好静。
  已经是深夜了,万籁俱静的深夜。
  “许安平你他妈想干什么?”
  老婆叉着手站在我面前。
  “你摆出这副嘴脸是做给谁看?”
  “我爸我妈难得来这边玩一次,你做出这副嘴脸什么意思?叫了你早点回家吃饭你不回来,那么晚才回来你回来又在这里发什么丧门气?”
  她新近烫了头发,一个个卷卷在她头上随着她越来越大的声音而颤动,摇摇晃晃,张牙舞爪。
  我看着她,这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平胸细腰,红毛衣上有一块污渍,那是上个星期吃火锅时弄上去的,趿着一对粉红兔头拖鞋,眼镜后的眼睛圆睁着,鼻翼一张一翕的,她脸孔被强烈的灯光照得扭曲起来。
  
  这个女人就是我的老婆?我从中学一直到大学的恋人?我的初恋,我的唯一?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著一条粉蓝色的裙子,小小的白鞋儿,背着和她人差不多高的大包包。她成绩很好,我考第一她考第二名,但她都不和我说话。后来上了中学,全班同学就我们俩互相认识,她当物理课代表,得罪了不交作业的同学,放学了,他们想欺负她,我拉着她的手就跑。
  那是我第一次拖女孩子的手,好小,好软,心里砰砰乱跳。
  
  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突然间,有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
  
  我不应该和她恋爱,不应该和她结婚,那么一直到现在,她就仍然是那个害羞的粉蓝色裙的小女孩,那个和我手拖手在夕阳里奔跑的少女。然而她现在叉着腰站在我面前,乱蓬蓬的头发,那么愤怒而骁勇。红色的嘴唇不停的张张合合,我只看见白色的牙和搅动的舌头。牙缝里还夹着一丝绿色,吃面后留下的菜渣。
  
  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
  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我只是缓缓地抬起手,将手上那碗吃剩的面对准眼前那嘈杂的声音发出地,用力扔过去,好象如此就可以关上一个音控开关。
  红色的嘴骤然躲过了,碗摔在电视机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碗碎成几块,四溅开去。屏幕完全爆裂,呈一个放射的核心,破裂的纹,像冰。
  那坨软塌塌的面挂在电视机上,然后落到地上。这下没有人再去吃它了,我的胃放心了。
  
  自那夜起老婆就搬回娘家了。
  我倒也不是特别在意。至少我重新获得了安静。家里乱一点也无所谓。
  我换了台新电视。一个人深夜躺在床上,看着一幕幕电视画面无声晃过,我觉得很舒服。
  
  物先必自腐,
  而后虫生。
  
  曾家明依然很安静。
  静静的发烧,静静的腐烂,静静的任由非典型性分枝菌感染他的每一个细胞,静静的让恶性肿瘤自他的身体从内而外的开出花。
  这个完全变了形了的人,整天靠呼吸器维持生命。有时他昏迷,有时他清醒。
  他清醒的时候,玫瑰俯在他耳边讲话,甚至那耳语也岑寂。
  有谁听到过玫瑰的低语?
  家明今生今世恐怕再也没有办法和玫瑰说上一句话了。
  爱滋病也许是本世纪最绝望的疾病。
  死亡过程如此缓慢。而在这过程中没有一丝的希望。
  绝望到尽头的生命,只剩下忍耐和安静。
  无法说话,无法安慰,甚至无法微笑,只有眼泪,黄浊的眼泪慢慢的爬出腥红的眼眶,带出一丝细细的血痕。
  
  曾家明睡过的枕头上有星星点点的污迹。起初我们以为是霉斑,后来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凝固的暗红颜色。全是血迹。
  
  “曾家明恐怕过不了这两天了。”
  他听到我这样宣布的时候,哭了。
  这种时候的哭泣我见过太多,实在是无可奈何。我的心脏本来应该很麻木。但是面对玫瑰,我无法无动于衷。
  他在我的面前,缩着头,用手捧住脸。丝毫也不想掩饰的痛哭。一声一声,他的哭声,清晰而痛楚,好象十岁的少年,好象完全无法用含蓄的暗示来表达的痛苦。
  我看着他,走到他的面前,试探着,想要将他的肩头拥到怀里。
  我对自己说,我这是在给他一点点支持。
  我伸出手,又停在半空中。
  收回手,迟缓地,再伸出。我的手停顿在空气里微微发抖。
  从指尖到他的肩头,那短短的数寸空间,凝固着令我自己也恐惧的最混乱的暗涌。
  
  回到家里,发现和平时有点不同。哪里不同我也说不上来,只是心神恍惚地经过客厅,打开卧室的门,发现老婆赫然坐在床上,正在吃饼干,翻看一本杂志。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回来,她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一次,我没有去丈母娘家里接她,甚至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她,她却自己一声不响的回来了。
  就像突然在私人的空间里发现了一个陌生人一样,我只是感觉十分尴尬,又好比一个你根本没怎么记起的人,突然与你在某时某地狭路相逢。
  “你回来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招呼。
  她翻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没有理我。
  然后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我洗了脸,换了衣服,她去做饭,我打下手,吃完饭,她收拾桌子,我洗碗。
  夜深了,我洗完澡出来,看到她穿著□裤衩躺在床上看电视。
  她也看不看我。
  然而这意味着什么,我懂得。
  那曾经重复过无数次的亲密动作,此时竟让我觉得有一点为难。我站在卧室与洗手间的门口,扶着门把,进退维谷。
  电视里一个女子飞跃,一头飘扬的秀发,然后冲你挤着媚眼,原来是在卖洗发水的广告。
  “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了?”
  老婆盯着电视,阴沉沉的开口说。
  这也许是所有女人的拿手好戏,当她本身完全丧失了吸引力的时候,就把一切罪过归咎于另一个女人,另一个也许根本不存在的女人。我冷冷的想。但随即悚然一惊。
  我的心怦怦乱跳。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又或者,我根本不敢去想。
  “别胡说了。”我勉强地说。
  随即挤出一个笑脸。
  那是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在她面前笑。一个心惊肉跳的谄笑。
  有些事,我必须得做。
  我的神经还是不是正常,我必须籍着它来证明。
  
  我向她走过去,也许显得比平时还要豪情万丈。
  我拥抱着她,那肥沃的柔软的女体。她自己抬起身,脱了内裤,我翻身把她压下去,发着抖,摸摸索索的探索那潮湿黑暗之处,一切生命的起源之处,就好象一个仪式,回到那里,我就会摆脱羁索魔障。
  我急不可耐的想进入那里。老婆仰着脸,任由我动作。
  静默良久,她用力推我:“算了吧,许安平,你到底是有心无力,还是根本就他妈的不想?”
  我愈加惶恐,挂了一头一脸的汗水。我从来没有觉得好象现在这样狼狈,虚弱,我闭着眼睛,憋着一口气不敢吐出来,害怕一松劲,整个人从此就散成片,连骨头也收拾不起来。她开始在我怀里挣扎,我绝不允许她逃跑,她就又咬又踢,她越是反抗,我越是死命的抱住她不放手。
  什么叫最后一根稻草,她就是。
  我们在床上滚来滚去,亲热场面演变得像□,青色的灯在我头顶眼前晃来晃去,她在愤怒的低声嘶吼,又抓又咬,我觉得头昏,肩头面颊火辣辣的痛,有点分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地,在做什么,昏乱中,青色的灯光下,每个人的脸都青惨惨的,虚弱的,惶恐的,好象生魂……只有玫瑰,我看到了玫瑰的脸,即使面无人色也依然美丽,他低下头,用手指挡着眼睛,痛彻心肺,我感同身受,我伸向他的那只手,触到了他的肩头,瘦削的优美的肩头,热气透过衣服传到我的手心,我整个人都发烫起来,他的肩头在微微颤抖,慢慢地,慢慢地,我收紧手臂,他靠进我的怀里。
  呵玫瑰。
  就像有雷电穿透了我的灵魂,我一个激灵,欲望猛然间像潮水高涨,不可遏止。血脉像熔液在地下急速运行,我必须找到个突破口来释放地火般的□力量。
  
  我终于挺身进入,热烈激昂,但这一切与其本来的意义已毫无关联。老婆在我身下倒安静了下来,我闭着眼睛,大叫出声,在她体内射了精。
  我大口喘着气,倒在她身边,觉得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呵玫瑰。
  美丽如玫瑰,温柔如玫瑰,迷惑如玫瑰,灼灼如玫瑰。
  胸前的皮肤收紧发痛,我知道自己再无可逃。
  
  没有什么事,是偶然发生的。一个因扣着一个果,千丝万缕,命运环环紧系。
  如我当初成为了医生,选择了病毒学,如曾家明成为我的病人,如我遇见了玫瑰,如妻子在那一夜有了我的孩子。
  
  在曾家明过世之后,我见到了他的家人。极平凡的一群人,个个面目模糊。
  当我指着太平间那一具冰冷干缩的遗体让他们认领的时候,没有人多看那身体一眼。也许是出于愧疚不忍看,也许是根本不敢看。不管你生前是什么样子,爱滋病人死后都差不多的丑陋可怕。
  在最后一次心跳停止的那一瞬间,我想没有人比曾家明本人更高兴。慈悲的死神终于肯降临了,在他耐心的等待这一刻,等得已经失去生命最后的力气,死亡解放了他。
  他年轻的,美丽的灵魂终于可以唾弃这腐败的丑陋的□,他摆脱它,沉重的生之禁锢,我几乎可以想象他此时无限的自由与轻盈。
  
  对于曾家明的死,我的心情很复杂。
  他死了,是否就意味着我有了机会?
  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蠢,也很卑鄙。更何况从来没有谁答应过我什么。我是成年人了,还不至于那么天真。
  
  曾家明去世以后,玫瑰就开了这间小酒吧。
  最开始一直是惨淡经商,熬过了几年,才渐渐的在圈子里小有了名气。
  曾家明死的时候,他再也没有哭。我理解他,正如他理解家明。咽气的那个破败的身体,那不是曾家明,那只不过是残留在这个世上的一具活着的腐肉,与家明完全无关。只有在□泯灭以后,曾家明终于还原成那个书卷气的清秀男子。
  
  从那时起,我晚晚来到这个酒吧等他。
  其实我没有抱着任何幻想,只是想见他。如果我能够控制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
  我就像一个初涉情场的少年,三十多年,好象才第一次懂得什么叫爱情。
  
  我向老婆提出离婚,却说不出理由。她最初不肯相信,后来发觉我不是在开玩笑,疯了一样的又哭又吼,向我摔东西。她是那么节俭的女人,平时发脾气也只肯摔摔枕头,铅笔,但这一次,她几乎砸烂了整个屋子,一地都是碎瓷碎玻璃。我们两人对站在一片狼藉之中,又伤痛又疲惫,好象共同经历了龙卷风的洗礼,劫后余生。
  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有了我的孩子。
  
  这一切,都不是她的错。
  我的负罪感从来没有那样深重过。我不能让她独自承受生活的恶果。
  我没有其它的选择。
  
  为了孩子,我们勉勉强强地从头开始。
  好别扭,就好象两个空了心的人,互相都清楚,却不敢说破,小心翼翼,否则倒地便死。
  老婆发现了我的秘密去所。她跑到这所酒吧来找我,大着肚子,也不说话,站在那里看着我。
  那时候这里的人还不是很多,偶尔还会有拍拖的男女情侣不明就里的入来,在场的所有眼睛都惊诧地投在我们身上,我无地自容。
  可恨我虽懂得羞愧,但却不知忏悔。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们一起回她娘家过除夕。她的父母姊妹全都听过她的哭诉,对我们的事一清二楚。这是我经历过的最郁闷的年夜饭,全家没有一个人给我半分好脸色看,我矮胖健壮的丈母娘在厨房一边剁肉一边小声地骂着。每一刀都像顶着我的神经砍下去,好象要就此把我的良心剁出来。
  最后我认输了,她的砧板咒令我窒息。
  那天夜里,我几乎是落荒而逃。街上空无一人,我跑在寂静的夜里,家家户户的窗口都飘出春节联欢晚会的声音,我跑了又跑,寒冷的空气呛得胸腔隐隐作痛。
  
  玫瑰说,你和我们不一样,许医生。
  我的确不是“那一类人”。至今为止我对别的男人毫无兴趣。
  我渴求的只是玫瑰。
  
  “家明……他也和我不一样。”玫瑰说。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是我去诱惑他的。”
  “是我害了他。”
  “然而在最初的时候,我确乎是爱着他的。”
  “爱是多么自私的事,即使知道最后结局会不幸……”
  “已经发生的事,我无可挽回。可是……”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打开门,一股酒气扑鼻。
  妻子在家里喝酒。她已经醉了,身边散落着啤酒瓶,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一进门,就看到她那高耸的肚子,被黎明破晓时分的微光映出轮廓,仇恨地骄傲地正对着我。
  一股怒气从心底里升起。她也是医生,孕妇酗酒这意味着什么她不可能不清楚。
  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我再懂得不过。
  我大踏步走过去,一把抓起熟睡中的她,她从梦中惊醒,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啪的一声就挨了一个头昏目眩的耳光。
  她覆在沙发上,披头散发,一时心智茫然不清。静了有片刻,她哇地一声哭喊出来,张牙舞爪地向我扑过来。此时我也清醒了,心里开始后悔,后悔打了她。--这一切原不是她的错。
  我又是后悔又是厌恶地抓着她的两只手,将她轻易地扔到一旁。她自然不是我的对手。
  她想必也完全明白了这一点,不再扑过来同我厮打。在天色的半明半暗里,她歇斯底里的哭叫声显得特别嘹亮和凄厉,在我们医院住宅小区寂静的黎明里回荡。
  她一边嚎哭着,一边用手指乱扯着自己的头发,用指甲在自己脸上,手上,身上,抓出一道道血痕,仿佛已经狂乱绝望到无法可想,只得伤害自己。
  我没有去阻止她,我无法阻止任何人的狂乱和绝望,甚至我自己。
  
  第二天医院的领导就找我来谈话。
  毕竟天亮时我们家里闹得实在太不象话了,“影响到了全院同志的休息和生活”。
  “你们到底是怎么了?”
  “全都是我的错。”
  我唯一可以想到的,只有这一句话。我如何能对他人解说,我和她到底是怎么了,我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我如何能够说,我曾经爱过的女人消失了,而爱她的那个男人也消失了,现在站在你们眼前的,是一个疯狂的,渴求的,满腔痛恨着自己的,快到达到极限的男人?
  然而这一切,造成这一切的,只有自己。
  --“一切全是我的错。”
  这是我唯一可以说的。
  领导微笑了。他们觉得我的认错态度良好。小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从那以后,我常常打她。
  自从第一次打了她之后,打得顺了手。
  我们为了很多事争吵,她父母的恶言恶语,她的无理取闹,甚至医院的一些琐碎事务,然而她最在意的,恐怕是我每天都去那个酒吧坐上几个钟头。她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那里,但凭女人天生的直觉,她知道我在等着某个人。可笑她竟一直死死的相信那是一个女人,吵架的时候就满口臭□烂□的乱骂。
  她开始酗酒,起初也许是故意的,但后来真的依赖,特别是在和我吵了架之后。
  我看到她喝酒就会打她,她满口酒气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也会打她。轻轻易易地就丢给她一个耳光。开始的时候她还会不自量力的与我肉搏一番,到后来我扇她耳光,她只是捂着脸嚎哭,已没有眼泪,跟着就跑到厕所去哦哦的呕吐,整个屋子都是酒精与呕吐物混合的酸臭。
  
  我觉得我已经人格分裂。
  每次打了她之后,我明明后悔得要命,明明那么痛恨着自己,然而在另一方面,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怒火一燃上来手就伸了出去,她全无还手之力。
  造成这一切的都是我,最应该被痛打一顿的人是我才对。
  怀着这样的心情,在每次她烂醉一团,在每次我打了她之后,我扶起她,给她换衣服,给她擦脸抹手,抱她到床上去躺好。她一动不动地任由我摆布,像死尸一样沉重而听话。但是她的意识是清醒的。她的眼睛,她冰冷的眼睛一直凝视着我,就像看一个陌生人。在那毫无表情的眼神下,除了仇恨,我不知道还能如何解读。
  
  什么是幸福。
  活着比较幸福,还是死去比较有福?
  我常常觉得曾家明很幸福。他曾经被玫瑰那样的爱过。我无法想象生命中还会有比这更大的幸福。
  然而玫瑰却说,你什么也不明白。
  “也许家明最恨的人就是我。”
  玫瑰看着我,涩然一笑:“一直到他死,他才摆脱了我。”
  “可是……他是那样优秀的男子,本应有个更好的结局。”
  
  将近黎明时分我醒来。
  垂落的窗帘透出一抹灰色的微光,我睁开眼睛。
  从妻子怀孕以后,我们就分房睡了。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睡得不好,有时彻夜无法入眠。我开始定期服用镇静神经的药品。情况有所改善,药物还是很管用。
  但这天凌晨我不知为什么会突然醒来,或许是生命特有的敏锐触角,或许是因为那刺鼻的酒气。
  妻子一身酒气坐在我的床边,无声无息地俯视着我。
  蓦然间看到床前有人,我惊得全身一跳,然后我看清了妻子的脸,另一种更怪异的阴冷感觉弥漫上来,我的身体不寒而栗。
  有另一样东西在微黯中发出清晰而微弱的金属冷光。
  
  凌晨时分,我大肚的妻子一身酒气,手里拿着刀,坐在我的床边,无声无息地俯视着我。
  
  “老婆,你……你这是在做什么?”
  极度的惊骇与恐惧让我的口齿有点不清。
  她不答,也不动,静静地坐在那里。
  “你手里……拿的什么?把它放下,把它放下好不好?”
  她坐在那里没动。
  这时我的意识已经全然清醒,借着微光观察着她是不是疯了,也迅速地环视着我的身边,有什么东西可以自卫。然而没有,除了一盏塑料台灯,一只闹钟,一个水杯,一堆枕头被子,我伸手可及之处什么也没有。面临危险突然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勇气,我用被子隔着□,朝执刀的老婆奋勇一扑。她惊叫一声,好象就要被谋杀的人是她。我们跌倒在地上,我抓住她的手腕往床边撞,刀在她手里握得并不牢,我很轻易地就夺了过来。
  然而老婆突然大声地呻吟起来,好象痛楚不堪。我喘着气坐在床边冷冷地看着她。在装什么死,刚才我根本没有伤到她。
  “肚子……肚子痛!”她口齿不清地嚷着。
  我大吃一惊,揭开盖在她身上的被子,才发现羊水已经把她的裤子都渗湿了。
  
  就在那一天,女儿出世了。
  
  女儿的眉目出奇的漂亮,不像我也不像妻子。像谁呢,我不敢说。
  我听人说过,在男女□的那一瞬间,男人或女人心里想着谁,拼命地,疯狂地想着谁,用尽整个灵魂地想着谁,将来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像谁。
  那竟然是真的。
  
  日子还是得继续。虽然烂透了,可是大多数人还是这么过来的。
  女儿小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慢慢长到二三岁还不会说话,只会流着口水傻笑,我们才发现她天生是个弱智。也许是那些酒精侵蚀了她的大脑,也许这就是命运,但我当时只是觉得,总之,老婆对我的报复成了功。
  我美丽的痴呆的女儿。
  在那个时候我很恨那个女人,我的妻。是她在女儿未出生之前就摧毁了她一生命运,将这浑浑噩噩的生命加诸于这纯洁无罪的身体。
  
  女儿出生后,妻子就向我提出了离婚。
  她拿走了一切,而我只要孩子。
  在我的心里,女儿是我的孩子,与我的妻毫无关系。
  女人的身体不过是个承载体而已,她连接着我和我美丽的女儿,女儿出生以后,她就像用过的脐带一样,毫无意义了。
  
  我又重新住回了医院的单身宿舍,就在住院部后面,离医院很近,这样我上班的时候也可以找个空子回去看看女儿。
  我很久没有见到玫瑰,我没有想到他会到医院来找我。
  那是一个晴朗的五月,傍晚的阳光混合着初夏的热力和微香。住院部后面的老槐树开花了,风一吹过,细碎的花瓣簌簌地落得人一头一身。我们就沿着住院部背后的这一条林荫道慢慢地走。玫瑰仍然戴了副墨镜,还有一顶棒球帽。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是醒目的,从我们身边经过的年轻护士,病人家属,会带着惊讶的神色回头来看他。偶尔也会有人好奇地看看我,那个平凡的我。我在他的身边,心情很复杂。有一点欣喜,有一点骄傲,但更多的是自惭形秽。
  “酒吧的生意还好吧?”我问他。
  “就那样……不过也无所谓了。”他回答:“我把它委托给一个朋友,让他帮我打理。”
  我有点诧异,刚想问为什么,他就接着说:“我下个星期就要走了。”
  我怔了一怔:“走?去哪里?”
  “意大利。”
  我愣得忘记了走路,就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也停了下来。
  我发觉了自己的失态,掩饰的笑着说:“呃……出去玩玩也好,是好事……”
  “我恐怕这几年都不会回来了。我爸帮我联系了那边的大学读书。”他低声说:“我也实在不想再留在这个城市……”
  我说不出话。
  混着槐花香的晚风一阵一阵的吹过来,夕阳里,他的面颊是赤金色,他的嘴唇是黯金色的。我呆呆地望着那仿佛镀了一层金的美丽人影,心慌意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为……为什么去那么远的地方……”我的嘴唇嚅嗫着,自言自语一般的说。
  “我爸在那边有生意。再说,我有亲戚在那边,也可以照顾一下我。”
  他好象很抱歉的在跟我解释。我突然有点生气。其实他根本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也没有任何立场让他解释。
  “许医生,我一直很感谢你。你实在对我很好。所以,我想,无论如何,走之前也要跟你说一声……”
  他从来也没有答应过我什么,我自己也知道。可是他在这个城市,和我呼吸着一样的空气,我的感觉也会踏实些,突然听到他要远隔天边,我的心里绞作一团,说不出的难过。
  我对这样可怜的自己也感到生气。三十大几的人了,还要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年轻男子来温言软语。我现在这个样子委实可怜又可笑。
  虽然他只说离开几年,可是有一种永绝的预感隐隐浮现。
  “是……”沉默了很久,我努力地发出声音,想说一些“好好学习”“一路顺风”之类的话,但说出口的却是:“……我想再看看你,玫瑰。”
  玫瑰无言地顺从地摘了帽子,取了墨镜。然而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怎么也把他看不清楚。
  我自己也知道这不是伤感的地方,从我们身边经过的人们来来往往地看着我们,我拼命地往里收泪。
  玫瑰向我伸出一只手。
  这就是道别的手势了。我不想接受也无可奈何,只得伸出手去握住。
  握着我的手,玫瑰趋身向前一步,轻轻的抱了一下我的肩头。
  “我会记得你,许医生。你是好人。”他在我耳边轻声说。
  就在他拥抱我的一刹那,心里被安慰的委屈突然一下子决了堤。我默默地流了一行泪,在他的肩头。五月里槐花的香气迷朦了我的眼睛。
  
  回到家,女儿坐在床边玩着一只球。看到我,她抬脸冲我痴痴一笑,笑容甜美,而我只觉得一阵凄惨。我把她抱在怀里,胸中突然涌起了为人父那巨大的,强烈的,毫无保留的爱意。我一生人所有的全部的爱,玫瑰不要的爱,全部都倾泻在这团娇嫩的粉红的□上面。她越是柔弱无助,我越是爱她入骨。
  
  没有什么事,是偶然发生的。
  命运环环相扣,许多事情的结果出人意料而又必然如此。
  我从来不后悔爱上了玫瑰,因为我得到了一个美若珍宝的女儿。
  由于我与她母亲的疯狂和自私,夺走了她本应多姿多彩的人生。但谁知道呢,也许如你我一样的人生反而比较痛苦。她不会说话,只会有简单的发音来表达欲望,因为她的思维单纯,所以欲望也少而乐于知足,她不辨美丑,不在乎外面世界的目光,因而可以自我与专注。我不能懂得她的世界,但想必那是非常简单而美丽的,因为她常常微笑,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发自内心的甜美笑意。
  想明白这一点,我就已经原谅她的母亲了。归根到底,她也是受害者。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又不是特别漂亮,离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儿,再嫁恐怕也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而她,从我这里得到的又是那么的少。
  谁活着都不容易。
  我还能说什么呢,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我自己,只有自己。
  玫瑰爱上家明,玫瑰毁了他的一生。
  但玫瑰从来没有,哪怕丝毫的诱惑过我。是我自己为了他,毁了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人和孩子。
  而那些发生过的事,永远也无法再挽回。
  
  许安平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他的神情有点惘惘的,温柔的迷恋,旧时的伤痛在心里一齐蠢动,像孩子的手抚摸过他的心。
  “后来呢?”我问他。
  他抬起困惑的眼睛望着我,一时不能明白我的意思。
  “后来你再见过玫瑰吗?”
  他摇了摇头。
  “这是七年前的事了。”他说:“我把女儿送进了弱智儿童学校。她早上要上学,睡得早。女儿睡了以后,我每夜都要来这里坐上一阵子。因为我觉得,如果有一个地方可以再见到玫瑰,那一定就是这里。”
  听了一晚上他的故事,我觉得我略微可以理解他的感受。在这个繁杂巨大的城市,这间小小的酒吧,是唯一和玫瑰有关联的地方。这里投下的是玫瑰的阴影,只有躲在这片阴影中,他那颗执着,悲哀,渴求的心才会得到少许安慰。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我想要的采访故事,可是这故事又完全不是我期待的那么一回事儿。这大概也不是读者期待读到的故事。现在这世道上,一见钟情完全像天方夜谭,已经没有人再相信生死不渝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恋更是只会让人打哈欠,一往情深更是老套得过了时。读者要看的故事是甲爱上乙,乙要同丙分手,因为丙喜欢的是丁,丁爱的却是甲,性别已经不重要,总之是一团混战,越热闹越好看,关键是要够香艳够刺激。
  但是他的故事中的那个人,深深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玫瑰。
  那个借着墨镜来遮掩美貌的玫瑰。那个深情又执着的玫瑰。那个许安平仅仅是见了一面就疯狂迷恋的玫瑰。他到底和那个曾家明有过怎样的爱恨纠葛?他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和美貌如此倾倒众生?
  ──就像古时候的兰陵王,听过他故事的人无不深深怀想,那会是怎样的花容月貌,以至于需要用面具来隐藏?
  
  “我也想见一见他。”我突然的说。
  许安平笑了一笑。他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没有再说话。
  黯蓝的烟雾缭绕开来,许安平的面目躲在烟雾的背后,朦胧起来。
  “他会回来吧?”我问。
  “会的。”他回答。
  
  不知不觉中,等待玫瑰的身影,变成了两个。
  
  
家明與玫瑰(下)
  --这些美好的东西决不会消失
  因为一切美好的东西永远存在
  它们只是像冰一样凝结
  而有一天
  会像花一样重开
  家明与玫瑰 (下)
  程阡陌第一次看到曾家明的时候,他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
  那是一个初春的傍晚,可是阡陌总以为那是一个炽热的夏天。热的感觉包围着他的皮肤,他只觉得微微有一点眩晕,周围的一切都在闪闪烁烁,好象阳光一样跳跃不定。
  他站在学校走廊上发呆,曾家明的声音透过敞开的教室窗户传来,像风一样掠过他的脸颊和耳朵。穿著白色衬衣的曾家明正在教学生读一首戴望舒的小诗:“……这些美好的东西决不会消失,因为一切美好的东西永远存在。它们只是像冰一样凝结,而有一天会像花一样重开……”
  阡陌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听清了他的每一个字,但恍恍惚惚的,他心不在焉。
  曾家明正在上课,而他刚好经过,他看到他,不知不觉就站了下来。
  曾家明感觉到目光的凝视。于是他抬起眼,很随意地扫向窗外。他看到一个异常漂亮的少年,穿著被汗水打湿的球服,站在他的教室外呆呆地望着自己。也许是刚踢完足球,少年看上去好象很热,额头上脸颊上挂满汗水,就像有看不见的热气蒸腾着他。他的眼睛又黑又亮,闪烁的好象是夏日的阳光。
  
  阡陌坐在我的对面。
  这是一间非常幽静的咖啡馆。现在已经是夜晚,顾客寥寥。这里很安静,没有音乐,没有琴师。我和他中间隔着一张小小的圆桌,圆桌上铺着绿格子的桌布,有一支细细的银瓶放在桌子中间,瓶里插着一朵暗红的玫瑰,只有一朵。
  他细长的手指交握着,放在桌上,好象是一个祈祷的姿势。他的嘴角带着一点浅浅的笑容,过往的岁月没能在他脸上留下半点痕迹,他的脸,他尖尖的下颚依然像大理古雕刻出来般的光滑精致。他的眼睛,当你望入他的眼睛的时候,才明白人们实在对堕落或者诱惑,都懂得太少。
  但是他看着我,微笑着说:“我现在的名字,叫曾家明。”
  
  我已经差不多半年没有见到许安平医生了。在最初听到玫瑰的故事后,我无法定义那种感觉到是底是好奇还是感动,但我也傻傻地跟着许安平等待过一段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种感觉渐渐平复,怀疑开始产生,玫瑰究竟会不会出现,到底有没有玫瑰这一号人物,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我是不是一个大傻瓜?我的工作很忙,尤其是在晚上。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我再没有去过那间同性恋酒吧,渐渐的,我把玫瑰的故事也丢到脑后了。但就是在刚才,我的传呼机响了,上面是一个很眼熟的号码,但我想不起是谁的电话。当我回拨过去的时候,我听到许安平医生的声音,听起来那么遥远:“子杰,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许医生。玫瑰回来了。我跟他说有个朋友想见一见他,他同意了。你现在过来吧,我们在……”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马上抓过一张纸草草地记下地址,挂上电话就匆忙的出门了。
  当我到这间咖啡馆的时候,许安平已经离开了。
  咖啡馆里的客人很少,稀稀疏疏的坐了三四台人,但是只有一张桌子,有个穿黑色衣服的男人背对着我,单独坐在那里,好象在等人。我向他走过去。
  “请问,你是……”
  听到我的声音,他回过头来。
  这时我觉得我的呼吸好象也停了一下,突然忘了下面想要说的话。我呆呆地望着他,不用再问,不用任何介绍,我是如此明确清楚的知道,他就是玫瑰。
  这时他已经站起身来,向我伸出一只手:“你就是许大夫说起的朋友吧,幸会。”
  
  在事隔多年以后,阡陌常常会想起那个流光闪烁的初春黄昏,他一直坚持说那其实是一个夏天,炽热的感觉如此鲜明,以至于当他后来恍恍惚惚经过校园里的桃花树时,那在他身边凌乱翻飞的桃花花瓣,他觉得也闪着光,一片一片,是飞舞的阳光。
  多年以后他回想起家明,也就是那一天他看到的家明,那个清秀的穿著白色衬衣的语文老师,每当他想起家明这个名字,他好象就听到他的声音,那声音在阡陌的记忆里,就像花一样的舒展盛开。
  
  第二天阡陌就报名参加了曾家明的语文课外兴趣班。
  从小学到高中,阡陌都是无心向学的孩子,他突然对语文表示出来的热衷让他的班主任老师吃惊不小。曾家明一开始并没有觉得这个学生有什么特别,但后来渐渐对他印像深刻。他是在课堂上最喜欢提问的学生,尽管提的问题常常是浅薄幼稚到让人发笑,有时提的问题更是荒唐得离谱,和上课的内容完全不着边。但他也是曾家明最热忱的学生。曾家明见过他在别的老师的课上睡觉的样子,但每一次上语文课外兴趣班,阡陌都是精神百倍,用他那双漂亮得炫目的眼睛瞬也不瞬地望着自己。那眼光里像有火,烤得人发热。曾家明在他的注视下朗读课文,曾家明在他的注视下擦着黑板,曾家明在他的注视下谈论着唐朝的李白,宋代的苏轼,近代的周作人或鲁迅,讲着讲着,曾家明的脸无端端地就红了起来。
  但曾家明没有想太多。他那时刚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分配到这个三流中学来当教师,他没什么经验。他只是觉得,任何人都有权对文学发生兴趣,阡陌虽然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常识,不过只要他愿意学,好好的引导就一定会有收获。
  
  林花谢了春红。转眼就来到夏天。
  阡陌现在已经有点基本语文常识了,不会再以为王尔德是个中国人,或在考卷上回答:“红楼梦是中国古代著名的言情小说。”
  曾家明觉得很高兴,又欣慰又高兴。他那时满脑子思维还是教书先生式的,以为在他的帮助下落后学生开始了进步。这时他的家里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那女孩子和他一样,也是个中学教师,教音乐的。到后来曾家明已经不记得那女孩儿的名字了,只记得那是个高挑白净的女孩子,样子虽说不上有多漂亮,可是有一把天使一样的嗓音。
  
  阡陌觉得曾家明有些变了。他在走路的时候会轻轻哼两声歌,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呆呆的,嘴角含着一个微笑,他现在一下课就立刻收拾东西离开,不会再坐在办公室里磨磨蹭蹭的看报纸,或耐心地给阡陌补习语文。阡陌觉得很奇怪。有一次他跟着家明走了一路,最后走到一间戏院门口,远远的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在朝家明挥手。
  接下来的中期考试里,阡陌的语文交了白卷。
  
  放了学以后,曾家明把阡陌留在教室里。
  “你为什么要交白卷?”他问。
  阡陌转过头,盯着窗外,远远的传来蝉鸣,还有同学们在操场上嘻哈打笑的声音。教室里好静。
  “你是不是不会做?”
  阡陌不说话。
  “如果不会做,那我现在教你做好了。”家明忍耐着说。
  阡陌还是看着窗外,就好象没有听到家明在说话。但是他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痛。他也在忍耐着什么。
  “把笔拿起来。”家明提高了声音,命令式的说。
  这时阡陌回过头来。他看了家明一眼。非常傲慢的,挖苦的一眼。
  “她一点都不漂亮。”他开口说。
  “什么?”家明一愣。
  “那个丑女人有什么好,曾老师?”阡陌用一种很奇怪的口气说。曾老师这三个字里,有说不出的轻亵无礼。
  家明突然过来,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有一种压力,空气中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他心跳加速,手足无措,思维停顿。那是一种古怪的不祥的预感,他觉得这其中包含着某种他意料之外的,违反常伦的堕落可怕的东西。但在那一刻他仍然不敢确认,甚至不敢面对。
  过了好久,也许是过了好久,家明微弱的发出困惑的声音:“你,说什么?”
  这时他看见他的学生邪恶的笑了一下,至少在曾家明的印像里那是一个多么邪恶的笑容。他看到男孩突然站了起来,屈膝跪到课桌上,那时他还不明白他想要做什么。阡陌的脸不知怎么的就在他的视野里放大起来,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模糊,以至于最后他只看得见那一对又黑又亮的眼睛,那眼睛里有一种奇异的光在闪烁,有那么片刻的时间他几乎要以为那是阳光,他从来没有那么近地看过阡陌的眼睛,就好象吸收了阳光的黑色的宝石,长长的睫毛像花瓣一样在它的周围卷起,在那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他卻不想知道,他害怕知道,然后,阳光消失了,眼睛闭起来了,有一种柔软潮润的东西火热地覆盖了他的嘴唇,开始有一点颤抖,紧接着越来越热烈,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如痴如狂的吻让他差点窒息,胸口一阵疼痛才让他突然地清醒过来。
  他猛地别过头,急促的呼吸,但那发烫的嘴唇紧贴着他的脸颊,脖子,耳垂,一阵乱吻。曾家明觉得思维仍然很混乱,不知身在何地,他的背一阵冰凉与疼痛,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明白他已经被紧紧的抵在讲台上,那饹痛他的背脊骨的正是木头桌子突出来的边缘,他猛然清醒,用尽全身力气──
  “放开我!”
  紧紧拥抱着他的学生被他狠狠地甩了出去,阡陌一个踉呛,摔在地上。
  曾家明只觉得手足冰冷,全身颤抖,脸却火热发烫,他觉得嘴唇很痛,好象被咬伤了一样。
  “你……你这个混蛋!”他骂了一句,心里只觉得又是羞辱又是害怕。
  阡陌却好象喝醉了酒一样,他坐在地上,双颊赤红,眼波流动。他慢慢的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好象有什么余味似的。他大胆地,挑衅的望着曾家明,用一种□裸的□的眼神。
  曾家明一眼都不敢再看他,他心慌意乱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教材,匆匆忙忙地往教室外逃去。阡陌从地上爬起身,看到课桌上还留着一本老师的笔记和红墨水笔,就在他身后叫他:“曾老师!曾老师!”曾家明走得更快了,头也不敢回。看到他那个样子,阡陌笑了,在他身后大叫:“我喜欢你!曾老师!我一定会得到你--!”
  他的学生,竟让他感到害怕。他竟然会害怕,自己的学生。
  也许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自己。
  因为在那一瞬间,他竟然会受到蛊惑,他竟然会感到迷醉,他的心竟然会跳得那么快,他如此分明的感受到了,他从不曾品尝过的,邪恶的□。
  
  阡陌说到这里,脸上有一种很温柔的表情。
  “那是我第一次吻他。”他微笑着说。
  他回忆着当时的情况,不知不觉地模仿出来。他凝视着虚空中的某一点,我仿佛可以看到曾家明的鬼魂就站在他面前,他用当时看他的眼神看着他,那是一种非常媚惑,充满□的眼神。我可以想象,曾家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眼神时,他受到的震撼与冲击。那真的是一对魔鬼的眼睛。
  我看着他,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
  “后来呢?”我问。
  “后来,他一直躲着我,就好象做错了事的人是他。”阡陌笑了:“我偏偏不放过他。我常常拿着课本上的问题到他的办公室去找他,或者在同学们来来往往的操场上叫住他。他那时还是刚刚参加工作,不敢在老师和同学的面前拒绝我。有时候我看着他那个发窘的样子都快要笑了,更加觉得他可爱。被一个男人亲吻,那男人还是他的学生,我想他一定觉得很丢脸,所以不敢对任何人说起,于是我更有恃无恐。”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可能也发现躲着我不是办法,他换了一种策略。”
  “他开始找我谈心,放了学把我单独留在教室里,和我谈生命,谈男女结合繁衍子孙的自然天性和重大责任。可我跟他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男人女人,有他们去担当人类延续的重担就够了,我让他大可以放心,这个世界不缺人,唯一的毛病就是人太多。他又和我谈人生,谈爱情,谈家庭。我跟他说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男人和女人组成的不幸的家庭,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得什么是爱,如果爱是真的,性别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说来说去,到最后话题一定会回到我和他身上。他看到我那么固执,后来就对我绝望了,他问我是不是受过什么挫折,有没有过什么童年的阴影,所以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回答如果这样可以让你心里舒服一点的话,就是说有也可以。”
  “你有吗?”我问。
  “当然没有。”他好象被我的话逗笑了:“我就是对女人没兴趣。有些人是双性恋者,我不是。”
  “对不起,你接着说吧。”
  “我不停的跟他说我爱他,他却总是说我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情。可是我觉得这还是有点作用,至少他没有以前那么讨厌我了。也许是他真的以为我有一个悲惨的童年,所以后来才变得有病,他有些同情我,想帮助我吧。我问他懂得什么叫爱情吗?他说爱情就是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和她生活在一起,一起抚育后代,然后他们的子孙会带着他们的基因一代代生活下去。我说那是配种,动物也会。他问我,那你以为爱是什么呢?我随口胡说,我说真正的爱可以超越生命,超越死亡,可以让活人去死,让死人复活。他苦笑,说真是孩子。”
  
  那时的他,也的确是孩子.
  他分不清楚爱情与欲望.这是他后来才懂得的事.
  对于阡陌来说生活就是这么容易.什么东西都轻易可以得到,得到手又很快就厌倦.
  他常常觉得焦躁不安,那感觉好象在寻找什么而不可得.
  他不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他以为我想要就代表我喜爱.他只知道他从来也没有象渴望家明一样渴望过某件东西.也从来没有什么东西象家明于他这般遥不可及.
  
  家明常常从别的老师口中听到阡陌的名字.
  他知道他是富家子,父母常年在欧洲做生意.他是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他的名字常常和这个那个女生的名字联在一起,好笑的是,每一次哭的都是女孩,但每一次被非礼的都是阡陌.阡陌的班主任要求阡陌戴副平光眼镜来上课,本是一句戏言,没想到阡陌真的照办了.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他成年.
  
  家明想,他无论做什么,都不关我的事.
  可是每一次听到他的名字,他不由自主的会聆听.如同蜜蜂被色彩吸引.
  
  夏天的时候学校办了一场动动会.阡陌与家明分别参加了学生组和教师组的游泳比赛.
  在更衣室看到阡陌,家明一愣.
  他刚刚从水里上来,□着身体,全身湿淋淋的.十七岁的少年,细致光洁的皮肤,单薄的肩胛,秀长柔软的手和脚,女人一样纤细的脖子.有一种异常的,青涩的情味.
  而且阡陌也在看他.
  用那种发热的眼光,肆无忌惮的上下打量着他.
  家明脸一热.他闷着头走向洗澡间,打开水洗澡.阡陌若无其事的来到他旁边,他听到他在那边开水的声音.他们中间只隔了一道塑料帘.
  家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张,他的手有点颤抖.他仰起头,哗哗的水声也冲不走他纷乱的心绪.
  隔着塑料帘幕,阡陌侧过头看着身边的人影,这一刻,水中的两人各有各的心情.
  过了一会儿,家明听到那边的水声停了.阡陌擦干了头发,用浴巾裹着身体准备离开.这时他做了一个让家明大吃一惊的动作,他突然拉开了塑料帘,飞快地凑过头来,在家明的肩头狠狠的咬了一口.
  家明痛得几乎叫出来.
  阡陌抬起眼,看了他一眼.嘴角恶意的弯起,孩子式的得意又顽皮的笑意.
  家明捂着肩头,心惊肉跳.他看着四周,还好当时没有其它人在场,谁也没有看到这一幕.
  
  那牙痕后来变成紫色的,深深的,象蛇咬过一样.
  
  那年冬天下了雪,对他们这个城市来说,真是难得的奇景。
  城里的雪积不起来,落到地上就化了,一地的泥泞。灰色的屋顶和光秃秃的树枝都被雪水弄得湿漉漉的。天空也是湿漉漉的,细小的雪花像雨一样洒下来,树枝横里伸过天空,灰白透光的天空就好象一块裂开一角的冰.
  就在那一年冬天,家明与女朋友终于决定分手.他们发展本就是那么缓慢,那女孩又是那么怕羞,所以到最后他们仍然不过是处于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