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 当事人身世悲惨 网民力挺
昆山反杀案 当事人身世悲惨 网民力挺: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持刀砍人案,引发巨大社会反响。事发时,一辆宝马车撞上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于合明,宝马车上2名男子下车暴打于,其中涉嫌酒驾的刘某从车上取出一把刀冲向于挥砍,砍到刀脱手掉到马路上,于见状赶紧捡起刀,追砍反击。据昆山公安局通报,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最后送医不治身亡。
8月30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于合明家人进行采访。家人表示,于合明节俭打工一二十年,10多年前和前妻离婚,妈妈生病,爸爸也病逝了,去年儿子查出罹患癌症,家里还有个女儿要养,家里变故不断,背了10多万的债务。于合明打工很辛苦。
于合明的哥哥于阳(化名)说:看到网传的视频里面,弟弟被一群人欺负,心里就很难受,“根本就想不到他能出这事,他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工。”“弟弟是迫不得已才动的手。”
于合明的姐夫说,“前面那个男的打他,他始终没还手。后边这个纹身男提着刀来了不停地砍他,可以说,刀掉在地上对他正好是个机会,他要不捡起刀来自卫,倒下的可能就是他了。”
华商报记者看到,于合明的老母亲因为过度悲伤,整个人神情恍惚。她哭着说,“他是下班回家路上出的事,我前段时间去他那了,他每天工作都很辛苦,经常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回家。”
于合明的朋友赵先生说,“很震惊,挺好的一个人,要不是别人先拿刀砍他,他也不会反击。”
网络上流传的一张于合明受伤后的侧脸照片,显示他脸部多处受伤流血、几乎被打烂。
网络上流传的一张于合明受伤后的侧脸照片,显示他脸部多处受伤流血、几乎被打烂。
网络民意认为,于合明是“被逼无奈,正当防卫”,不少网民认为于合明是终结黑社会成员“龙哥”的英雄,是为民除害。“正当防卫是一个公民必须拥有的权利!”
8月30日晚,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微信公号“通州检察”发消息: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志宇认为,电动车主(于男)的行为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尤其是紧迫性和必要性条件,宜认定为正当防卫。电动车车主面对素不相识的宝马车主突如其来的持刀挥砍,其恐惧之心可想而知。在被动反抗之机拾捡对方刀具实施积极反制,短暂反制时间内,很难要求电动车车主在拾捡刀具后迅速认识到自己接下来行为可能发生的性质变化,很难要求在电动车车主拾捡刀具后迅速摒弃后续的自然使用行为,很难要求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即电动车车主,在经历巨大恐惧后迅速平息由此引发的愤怒等自然情感。
截止大纪元发稿,在新浪微博上,上述言论获得2万多网民支持,7千多人进行转发,近1.1万网民发表评论。
微博认证“六哲超话主持人”的网友表示:电动车男的家人,希望公布你的账号,我第一个为你捐款,把这场官司一定打到底,相信全国会有百分之九十的人会为你捐款。如果不是因为刀掉了,死的会是谁,留下家里还有个患病的儿子以后怎么过?这件事之后都希望你无罪释放,而且,你患病的儿子也不愁医药费了,都会给你众筹的。
“郭文超Superdan”:百分之九十夸张了,有百分之一的人能捐,一人能捐一块钱,就一千四百万,足够英雄用的了。
当然,也有律师认为,于“防卫过当”。对此,微博认证为“头条文章作者 微博签约自媒体”的网友“大嘴发言人”表示:说防卫过当的律师,应该说清楚,在那个极端的已经受了伤害的情况下,电动车主除了捡起砍刀反击,还有哪些有效地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措施。不要说扭头快跑就安全了,假如宝马司机开汽车追赶呢?!
也有网民质疑:检查院还要“依法治国”起诉老实人于合明?!转。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持刀砍人案,引发巨大社会反响。事发时,一辆宝马车撞上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于合明,宝马车上2名男子下车暴打于,其中涉嫌酒驾的刘某从车上取出一把刀冲向于挥砍,砍到刀脱手掉到马路上,于见状赶紧捡起刀,追砍反击。据昆山公安局通报,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最后送医不治身亡。
8月30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于合明家人进行采访。家人表示,于合明节俭打工一二十年,10多年前和前妻离婚,妈妈生病,爸爸也病逝了,去年儿子查出罹患癌症,家里还有个女儿要养,家里变故不断,背了10多万的债务。于合明打工很辛苦。
于合明的哥哥于阳(化名)说:看到网传的视频里面,弟弟被一群人欺负,心里就很难受,“根本就想不到他能出这事,他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工。”“弟弟是迫不得已才动的手。”
于合明的姐夫说,“前面那个男的打他,他始终没还手。后边这个纹身男提着刀来了不停地砍他,可以说,刀掉在地上对他正好是个机会,他要不捡起刀来自卫,倒下的可能就是他了。”
华商报记者看到,于合明的老母亲因为过度悲伤,整个人神情恍惚。她哭着说,“他是下班回家路上出的事,我前段时间去他那了,他每天工作都很辛苦,经常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回家。”
于合明的朋友赵先生说,“很震惊,挺好的一个人,要不是别人先拿刀砍他,他也不会反击。”
网络上流传的一张于合明受伤后的侧脸照片,显示他脸部多处受伤流血、几乎被打烂。
网络上流传的一张于合明受伤后的侧脸照片,显示他脸部多处受伤流血、几乎被打烂。
网络民意认为,于合明是“被逼无奈,正当防卫”,不少网民认为于合明是终结黑社会成员“龙哥”的英雄,是为民除害。“正当防卫是一个公民必须拥有的权利!”
8月30日晚,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微信公号“通州检察”发消息: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志宇认为,电动车主(于男)的行为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尤其是紧迫性和必要性条件,宜认定为正当防卫。电动车车主面对素不相识的宝马车主突如其来的持刀挥砍,其恐惧之心可想而知。在被动反抗之机拾捡对方刀具实施积极反制,短暂反制时间内,很难要求电动车车主在拾捡刀具后迅速认识到自己接下来行为可能发生的性质变化,很难要求在电动车车主拾捡刀具后迅速摒弃后续的自然使用行为,很难要求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即电动车车主,在经历巨大恐惧后迅速平息由此引发的愤怒等自然情感。
截止大纪元发稿,在新浪微博上,上述言论获得2万多网民支持,7千多人进行转发,近1.1万网民发表评论。
微博认证“六哲超话主持人”的网友表示:电动车男的家人,希望公布你的账号,我第一个为你捐款,把这场官司一定打到底,相信全国会有百分之九十的人会为你捐款。如果不是因为刀掉了,死的会是谁,留下家里还有个患病的儿子以后怎么过?这件事之后都希望你无罪释放,而且,你患病的儿子也不愁医药费了,都会给你众筹的。
“郭文超Superdan”:百分之九十夸张了,有百分之一的人能捐,一人能捐一块钱,就一千四百万,足够英雄用的了。
当然,也有律师认为,于“防卫过当”。对此,微博认证为“头条文章作者 微博签约自媒体”的网友“大嘴发言人”表示:说防卫过当的律师,应该说清楚,在那个极端的已经受了伤害的情况下,电动车主除了捡起砍刀反击,还有哪些有效地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措施。不要说扭头快跑就安全了,假如宝马司机开汽车追赶呢?!
也有网民质疑:检查院还要“依法治国”起诉老实人于合明?!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