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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只渔笼

    俞永富 要不是同道跑步的老汉猜测黄鳝笼时连带提起渔笼,留存在记忆中的,那一段生活,那一片风景,那一只渔笼,怕都要被忘怀了。 我所追忆起的渔笼,不是小巧的便携式的渔笼,而是甬江入海口设置在岸边滩涂上的大渔笼。 十余年前,那一带的滩涂还没被大量填埋。我所就职的那家纺织公司就在甬江入海口的东岸,与镇海招宝山风景区遥相呼应,镇海港码头的起吊塔就矗立在江对岸。每当夕阳将落,泛红的江边,呈现出天江一色,温暖人心的诗情画意。 只要不是寒冷的冬天,大家都愿意到江边的堤坝上去走走,或坐下来谈天,看日落,看起吊架不停地运转;也会褪去鞋袜,去宽阔的滩涂里捉小蟹,捉跳跳鱼,手持小竹竿或小木条,从小泥孔里猛挖下去,结果总归是徒劳无益,然而大家玩泥巴的乐趣不减。 无论坐堤坝上观赏,还是在滩涂上漫步,也或趴在公司靠西边的窗口上了望,那江边用一张大渔网围成的风景,总是吸引着大家的眼球,也总是成为众人谈论的焦点。 公司里的员工都不是海边生长的,对那一片渔网怎么网鱼都不了解,陌生的事物特别吸引大家去了解,陆续到那边去玩过的同事,回来总是说,那儿如何如何好玩,诱得我也对那里心驰神往。 同事小张毕业于上海某纺专,他与我是较早进该公司的职工,都担任部门领导。该公司起步不久,面临困难重重。我俩和小徐,还有一个不常住宿的小车司机同居一室。那里文化娱乐缺乏,除了打几圈麻将,就是看一台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当时条件特差,还是用铝丝弯起来自制成天线,仅能收得一两套电视节目,屏幕上雪花飞舞,即便这样,仍然吸引大家摊开席子席地而坐,围住这个宝贝,观看入神。 有一天傍晚,我和小张闲得无聊,就踱到滩涂上玩去。 毫无目的地慢踱着,即使凑近那张大渔网,也是东瞅瞅,西张张,摸一摸渔网,扶一扶竖杆。 那渔网有长长的两道,呈喇叭口,开口朝向大海,从头至尾从上到下将渔网固定在一根根沿江走向排列着的竹竿上,竹竿牢固地插入泥地里,那块挂起的渔网就像一道排球网,有一人多高,从渔网这边走到另一边要绕一个大圈子。 渔笼尾部最为吸引人,不仅那儿能见到几尾小鱼,而且其构造也很奥妙,耐人琢磨。 渔笼尾部渐次缩小,形成一只大网袋,由一圈圈钢丝圈撑开。大网袋有内外两层,内层缩小较外层迅速,只有三只钢丝圈,至末尾一圈只有拳头大小的一个口子,以便随潮水回游的鱼儿钻入孔口。外层伸展得较缓,在稍远处结在一处,用一根小尼龙绳扎住袋尾,拴在一根木桩上。渔家收拾网里海鲜时,解开末口,可以从里面取出鱼蟹放入自己的小腰篓里。 渔笼就设在江边平时不浸漫江水的泥滩上,待潮水上涨,便整个儿淹没在海水中,连一根竹竿头也不易寻见。渔笼主人的收获就在潮落后笼底的海洋馈赠 鱼、蟹、鳗等等。 我们正指点网内的那一尾小鱼,其实网内没有比这一尾小鱼更大的收获了。 这时,隐约听闻到,四五百米开外的堤坝上有人在呼喊。 我与小张面面相觑。 小张,你听,不会是叫我们吧?我说。 不知道,这边没有其他人,约是在呼我们的。小张说。 会不在责怪我们呢?我担心着。 我们又没有解他的渔网,没取他的鱼,不会要紧吧!小张自我宽慰着。 万一别人偷过他的鱼,不是要怪罪我们了?我仍是提心吊胆。 堤坝上的渔民大叔呼喊了几声,见没有反应,就挽起裤筒,手里提了一杆长长的毛竹冲担,就是用来担柴用的两头尖尖的竹竿,另一手执着一把厚朴的柴刀,气势汹汹地直扑而来。 我俩原本以为,有话可讲,有理可辩,没想到这位渔民大叔气急败坏没法理会,像古战场上的阵前战将,快马杀到,也不搭话,过来就舞动毛竹冲担,见人就要劈、刺、挑。照此看来,他家的渔笼可能遭到人家多次破坏,他恨得气不打一处来。 不好!小张快分头跑吧!我惊叫一声。 我俩岔开方向奔跑,静观渔民大叔怎么追赶。 小张是个文弱书生,平时缺乏锻炼,跑步自然是弱项。渔民大叔直奔他而去,看看将被赶上,我不能撇开小张不管,不能见死不救呀!于是我立定,向那个失去理智的渔民大叔厉声喝斥,那一刻,真有西班牙斗牛场中斗牛士斗牛般紧张。 住手,你要干什么?! 那渔民大叔一怔,约是见我这么猖狂,就弃了正在追逐的目标,转而朝我疯狂扑来。 我没有即刻就跑,而是要逗他过来追我,待那渔民大叔靠近我了,自己曾有过卸掉他毛竹冲担的念头,看见他另一手紧握着宽口柴刀,刀口寒气逼人,不免使我毫毛倒竖,万一在争持之际,他一刀劈下,后果不堪设想。只好且顾且退,我对跑步多少有些信心,那时候小巷开发区的生产基地,我每天清晨能跑一大圈,再说这位渔民大叔劳师远征,已成强弩之末,自己一时大意,腰际还是被他毛竹冲担劈划到皮肉,挂了一道血痕。看到渔民大叔咬定我不放,赶紧招呼小张: 回去帮我把堤岸边草丛中的皮鞋拿走。 渔民大叔追来的路是那里最为坚实的一片滩涂,脚陷下去不深,我返身回去已是毫无可能,而身前是一大片泥淖,脚陷下去有的没了小腿肚,深的要齐到膝盖,当时也不知哪来勇气,在一片泥淖中深一脚浅一脚往前挪,身后的追兵也时近时远尾随而来。在那数百米路上,定是甩不掉尾巴了,我努力朝堤岸上跋涉。腿脚酸了,喘息粗了,汗已流了,小张不见了。当时就一门心思跑,没想过用什么方法金蝉脱壳。 到了堤岸下,我不敢怠慢,手脚并用,向一两层楼房高的防潮堤岸攀爬。我真佩服那位竞赛对手,手里拿着物件,不知所用何种方法,还能快速爬上堤岸。 上了一条冷清的环开发区街道,我便有了智斗渔民大叔的一套方法了。 他这把年纪,在跑道上与我比速度,是跑不过我的,我经常练长跑,耐力好。他也有自知之明,他去堤岸缺口处骑来自行车,手擎毛竹冲担,像三国莽张飞举着丈八蛇矛杀奔而来,他骑车快,我偏在人行道外边悠着,他够不着我,即使有什么器械动作,被我抓住将他摔下自行车也够他受了。于是他弃车跑步追赶,跑步时间越长,我们距离越远。他离自行车远了,又去骑上自行车来追,他追上我又没用啊,他还是得下车,我还是会跑远。 追追停停,反复两三次,他也失去追逐兴趣,他也不追了,我也不跑了。我跟他说,你很能打架是吧?要打架,我去公司里叫一班人来跟你玩。其实,你若没有手中凶器,我早就将你打发了。现在,就算是我被你打伤,我们能放过你吗?你那个破渔笼还要不要了? 他被我问得哑口无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说过什么话,我印象中没听到他说过一句话,他像是一幕哑剧里的另一主角,就知道追追杀杀。 他默默地骑上自行车走远了。 小张躲避在堤岸后的某个暗处,躲过了这一劫,不知什么时候溜回了公司,我找了好一阵子找不到他。 其实我也身单力薄,心理也极为脆弱,我处在危难之中,也渴望听到一声洪亮的喝斥,并得到援救。然而,多数情况让我失望,茫然无措。 那一晚上,或是次日晚,公司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公司保安听到我和小张的遭遇,个个义愤填膺,定要还以颜色。于是,大家打着手电筒,连夜赶赴渔笼边,其时刚好潮水退却,七手八脚解开渔笼,拾得一条手掌阔的鱼儿,踹了几根竹竿子,解恨而归。 去车库边的食堂里煎了鱼,搬来一箱啤酒,畅饮了一番。 那一次以后,大家也少去渔笼边玩了,我也再没见过那位渔民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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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只渔笼

    俞永富 要不是同道跑步的老汉猜测黄鳝笼时连带提起渔笼,留存在记忆中的,那一段生活,那一片风景,那一只渔笼,怕都要被忘怀了。 我所追忆起的渔笼,不是小巧的便携式的渔笼,而是甬江入海口设置在岸边滩涂上的大渔笼。 十余年前,那一带的滩涂还没被大量填埋。我所就职的那家纺织公司就在甬江入海口的东岸,与镇海招宝山风景区遥相呼应,镇海港码头的起吊塔就矗立在江对岸。每当夕阳将落,泛红的江边,呈现出天江一色,温暖人心的诗情画意。 只要不是寒冷的冬天,大家都愿意到江边的堤坝上去走走,或坐下来谈天,看日落,看起吊架不停地运转;也会褪去鞋袜,去宽阔的滩涂里捉小蟹,捉跳跳鱼,手持小竹竿或小木条,从小泥孔里猛挖下去,结果总归是徒劳无益,然而大家玩泥巴的乐趣不减。 无论坐堤坝上观赏,还是在滩涂上漫步,也或趴在公司靠西边的窗口上了望,那江边用一张大渔网围成的风景,总是吸引着大家的眼球,也总是成为众人谈论的焦点。 公司里的员工都不是海边生长的,对那一片渔网怎么网鱼都不了解,陌生的事物特别吸引大家去了解,陆续到那边去玩过的同事,回来总是说,那儿如何如何好玩,诱得我也对那里心驰神往。 同事小张毕业于上海某纺专,他与我是较早进该公司的职工,都担任部门领导。该公司起步不久,面临困难重重。我俩和小徐,还有一个不常住宿的小车司机同居一室。那里文化娱乐缺乏,除了打几圈麻将,就是看一台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当时条件特差,还是用铝丝弯起来自制成天线,仅能收得一两套电视节目,屏幕上雪花飞舞,即便这样,仍然吸引大家摊开席子席地而坐,围住这个宝贝,观看入神。 有一天傍晚,我和小张闲得无聊,就踱到滩涂上玩去。 毫无目的地慢踱着,即使凑近那张大渔网,也是东瞅瞅,西张张,摸一摸渔网,扶一扶竖杆。 那渔网有长长的两道,呈喇叭口,开口朝向大海,从头至尾从上到下将渔网固定在一根根沿江走向排列着的竹竿上,竹竿牢固地插入泥地里,那块挂起的渔网就像一道排球网,有一人多高,从渔网这边走到另一边要绕一个大圈子。 渔笼尾部最为吸引人,不仅那儿能见到几尾小鱼,而且其构造也很奥妙,耐人琢磨。 渔笼尾部渐次缩小,形成一只大网袋,由一圈圈钢丝圈撑开。大网袋有内外两层,内层缩小较外层迅速,只有三只钢丝圈,至末尾一圈只有拳头大小的一个口子,以便随潮水回游的鱼儿钻入孔口。外层伸展得较缓,在稍远处结在一处,用一根小尼龙绳扎住袋尾,拴在一根木桩上。渔家收拾网里海鲜时,解开末口,可以从里面取出鱼蟹放入自己的小腰篓里。 渔笼就设在江边平时不浸漫江水的泥滩上,待潮水上涨,便整个儿淹没在海水中,连一根竹竿头也不易寻见。渔笼主人的收获就在潮落后笼底的海洋馈赠 鱼、蟹、鳗等等。 我们正指点网内的那一尾小鱼,其实网内没有比这一尾小鱼更大的收获了。 这时,隐约听闻到,四五百米开外的堤坝上有人在呼喊。 我与小张面面相觑。 小张,你听,不会是叫我们吧?我说。 不知道,这边没有其他人,约是在呼我们的。小张说。 会不在责怪我们呢?我担心着。 我们又没有解他的渔网,没取他的鱼,不会要紧吧!小张自我宽慰着。 万一别人偷过他的鱼,不是要怪罪我们了?我仍是提心吊胆。 堤坝上的渔民大叔呼喊了几声,见没有反应,就挽起裤筒,手里提了一杆长长的毛竹冲担,就是用来担柴用的两头尖尖的竹竿,另一手执着一把厚朴的柴刀,气势汹汹地直扑而来。 我俩原本以为,有话可讲,有理可辩,没想到这位渔民大叔气急败坏没法理会,像古战场上的阵前战将,快马杀到,也不搭话,过来就舞动毛竹冲担,见人就要劈、刺、挑。照此看来,他家的渔笼可能遭到人家多次破坏,他恨得气不打一处来。 不好!小张快分头跑吧!我惊叫一声。 我俩岔开方向奔跑,静观渔民大叔怎么追赶。 小张是个文弱书生,平时缺乏锻炼,跑步自然是弱项。渔民大叔直奔他而去,看看将被赶上,我不能撇开小张不管,不能见死不救呀!于是我立定,向那个失去理智的渔民大叔厉声喝斥,那一刻,真有西班牙斗牛场中斗牛士斗牛般紧张。 住手,你要干什么?! 那渔民大叔一怔,约是见我这么猖狂,就弃了正在追逐的目标,转而朝我疯狂扑来。 我没有即刻就跑,而是要逗他过来追我,待那渔民大叔靠近我了,自己曾有过卸掉他毛竹冲担的念头,看见他另一手紧握着宽口柴刀,刀口寒气逼人,不免使我毫毛倒竖,万一在争持之际,他一刀劈下,后果不堪设想。只好且顾且退,我对跑步多少有些信心,那时候小巷开发区的生产基地,我每天清晨能跑一大圈,再说这位渔民大叔劳师远征,已成强弩之末,自己一时大意,腰际还是被他毛竹冲担劈划到皮肉,挂了一道血痕。看到渔民大叔咬定我不放,赶紧招呼小张: 回去帮我把堤岸边草丛中的皮鞋拿走。 渔民大叔追来的路是那里最为坚实的一片滩涂,脚陷下去不深,我返身回去已是毫无可能,而身前是一大片泥淖,脚陷下去有的没了小腿肚,深的要齐到膝盖,当时也不知哪来勇气,在一片泥淖中深一脚浅一脚往前挪,身后的追兵也时近时远尾随而来。在那数百米路上,定是甩不掉尾巴了,我努力朝堤岸上跋涉。腿脚酸了,喘息粗了,汗已流了,小张不见了。当时就一门心思跑,没想过用什么方法金蝉脱壳。 到了堤岸下,我不敢怠慢,手脚并用,向一两层楼房高的防潮堤岸攀爬。我真佩服那位竞赛对手,手里拿着物件,不知所用何种方法,还能快速爬上堤岸。 上了一条冷清的环开发区街道,我便有了智斗渔民大叔的一套方法了。 他这把年纪,在跑道上与我比速度,是跑不过我的,我经常练长跑,耐力好。他也有自知之明,他去堤岸缺口处骑来自行车,手擎毛竹冲担,像三国莽张飞举着丈八蛇矛杀奔而来,他骑车快,我偏在人行道外边悠着,他够不着我,即使有什么器械动作,被我抓住将他摔下自行车也够他受了。于是他弃车跑步追赶,跑步时间越长,我们距离越远。他离自行车远了,又去骑上自行车来追,他追上我又没用啊,他还是得下车,我还是会跑远。 追追停停,反复两三次,他也失去追逐兴趣,他也不追了,我也不跑了。我跟他说,你很能打架是吧?要打架,我去公司里叫一班人来跟你玩。其实,你若没有手中凶器,我早就将你打发了。现在,就算是我被你打伤,我们能放过你吗?你那个破渔笼还要不要了? 他被我问得哑口无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说过什么话,我印象中没听到他说过一句话,他像是一幕哑剧里的另一主角,就知道追追杀杀。 他默默地骑上自行车走远了。 小张躲避在堤岸后的某个暗处,躲过了这一劫,不知什么时候溜回了公司,我找了好一阵子找不到他。 其实我也身单力薄,心理也极为脆弱,我处在危难之中,也渴望听到一声洪亮的喝斥,并得到援救。然而,多数情况让我失望,茫然无措。 那一晚上,或是次日晚,公司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公司保安听到我和小张的遭遇,个个义愤填膺,定要还以颜色。于是,大家打着手电筒,连夜赶赴渔笼边,其时刚好潮水退却,七手八脚解开渔笼,拾得一条手掌阔的鱼儿,踹了几根竹竿子,解恨而归。 去车库边的食堂里煎了鱼,搬来一箱啤酒,畅饮了一番。 那一次以后,大家也少去渔笼边玩了,我也再没见过那位渔民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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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之风景,寂若流年

    文 退路 开往天堂的列车掠过斑驳的树影,翱翔天际的飞鸟留下忧伤的句子,岁月的风景逝去已久,时间的流年持之以恒…… ——题记 一、风景,逝之无情 岁月抹去的是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在本该繁华如梦的时候却被揉碎凋零,只留下落寞的剪影。忆如景,逝无情,徒留那一声叹息,旧梦依稀…… 记忆中的光景在成长中踽踽独行,仅存些许的零碎风景,再怎么努力也拼凑不回原形。本以为拼图是多么的轻而易举,可现实又谈何容易。曾走过,看过的风景渐渐地变得不清晰,就像是蒙上了一层薄纱,若隐若现。曾路过,错过的风景总是在不断地提醒,就像是落叶飘零的秋影,如影随形。在这容易让人怀念的季节里,思绪总是如天边那抹流云般变得飘浮不定,外面是云淡风轻,阳光映照着全世界的风景,可有谁能够一眼览尽? 假如路可以倒退,那么我一定会毫不遗漏地将错过的风景一一拾回。有人说,错过的东西就让它们就此随风逝之吧,不要再去追。但我觉得错过的东西往往就是不可遗失的美丽,一旦遗失了,就蒸发成空气,消散得干净透明。剥落的风景已经在风雨的洗礼后,褪却了原有华丽的颜色,变成了一种怀旧,再怎么用力擦拭,还是恢复不了最初的样子。 假如世界所有的风景亦变得如此,我不敢想象会有多少人在瞬间丢失了仅剩的那一丝快乐。因为有很多寂寞的人恋上了风景,唯有在风景中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剧情。于是找到了一种依托,在这种依托中自娱自乐,玩着一个人的游戏。若有一天,逝去的风景被燃成了灰烬,又会有多少人以泪洗面,因为那点点滴滴中藏匿着多少挥之不去的回忆,还有那不可磨灭的感情。 假如我们能挽留住每一处心爱的风景,将其收集在专属的相册里,在某一个怀念的时候拿出来翻阅,那将会是一份多么难得的珍贵。只可惜这个世界太过无情,总喜欢在每一个晴天涂抹上一朵乌云,把人们的心情变成铅灰。世界的风景数之不尽,迷恋的只不过那几处灿烂的光辉。鸟语花香归何处,情意留连换不回昨日夕阳;春花谢了情已老,梦回萦绕抵不过今日黄昏。 二、流年,寂静无声 时间的河流沿着寂寞的河岸游走,奔向永远无法转身的尽头,诉一声情难舍,叹一句独泪流。醉流年,寂无声,倒转沙漏,伊人回眸,是谁在岁月的那端空守候? 缱绻如梦,终究遗漏了时光,流年与时间是不是有着同样的概念,一去不复返,尘埃落定处,谁把酒言欢,祭奠那些铺满岁月的狂沙?黄滔的《寓言》诗中叹道:“流年五十前,朝朝倚少年。流年五十后,日日侵皓首。”流年在时间的刻度上游走,几时停留,几时等候?我们一味地跟在时间的背后,走向岁月的尽头。 当皱纹爬上额头,银发染成白首的时候,回首那些青春的印记,除了感叹,剩下的只不过是多余的执念和遗憾。时间消耗着平淡而可贵的过往,庸懒的日子缅怀着刻满年轮的城墙,那千年的沧桑,若熟视无睹,便只能成为了默然。 总有一天,希望的音弦会戛然而止,失落的感觉会油然而生。惊回首,泪千行,步履蹒跚中,悲难断,落寞成霜。 王菲的《流年》里深情浅唱:“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留不住,算不出流年。”谁也逃不过时间,谁也躲不过流年,谁能算得出下一秒时间的出现,弹一曲菊花台,谁能挽得回指尖的流年。在日光倾城的记忆中将昔日的光阴安静地抽离。笛声吹,琴声弹,一曲终了,似水往昔浮流年。 一米阳光照亮仰望天空的孩子,赋予了他们该有的童真和快乐。可是,这份快乐又能够维持多长的日子,一天,一年,还是一辈子?抑或都不是,而是一瞬间。如果时间的距离是一光年,那么走完这段路程要多少日子的穿梭?浩翰如烟,沧海桑田,转瞬之间,万物皆变,弹指间,成流年。 一缕月光照亮躲藏角落的孩子,揭露了他们掩饰已久的寂寞,可是这份寂寞又怎能拿来挥霍过错,一点,一滴,还是一心情?一花一叶,还是一菩提?抑或都不是,而是一种宿命!如果岑寂的沉默是一种洒脱,那么这种交错已久的缄默该以何种解脱收场?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燃一束烟花,落一地尘埃,疑是梦一场。 俯首逝之风景,仰首寂若流年,回首只剩一幕丢了的从前,无须挂念。也许有那么一天,等你把风景看透,我们就可以看到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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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捡到了一张身份证

    文 张晓风 似乎,事情如果不带三分荒谬,就不足以言人生。 有个朋友Y,明明是很好的水墨画家,却有几分邋遢习性,画作上不知怎的就会滴上几点不经意而留下的墨迹,设计家W评此事,说: “嗯,这好,以后鉴定他的画就凭这个,不滴几滴墨点的,就不算真迹。” 圣人的生命里充满圣迹,伟人的生命里写满了勋业,但凡人的生命则如我那位朋友的画面,一方面纵横着奇笔诡墨,一方面却总要滴上几滴无奈的浓浓淡淡的黑墨点子。 就像黑子是太阳的一部分,墨点也必须被承认为画面的一部分。唉!我且来说说我近日生活中的一滴晕散在素面画纸上的墨点吧!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身份证掉了,我自己并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去办公室影印一份唐诗资料才警觉。那资料是一首短歌谣,只占半页。我环保成性,总认为剩下半页太可惜(虽然用的是旧纸的反面),便打算找出身份证来凑合着印,反正,身份证复印件是个不时需要的文件。 但是,糟糕,它竟然不在我的皮包里,我匆匆印完资料,把自己从全唐诗的巨帙里拉回现实,并且追想我最后一次看到身份证是在什么时候?啊,身份证真是一件诡异的事物 我是我,我确确实实的活着,然而一旦没有那张巴掌大的小东西来证明我是我,我就会忽然变得什么都不是。 一百六十公分的一个人没人承认,人家只承认六公分乘以九公分的那张小纸片。 唉,我的那张小纸片在哪里呢?我把资料丢在一旁,苦思冥想起来,一时大有“不了此事,誓不为人”的气概。想着想着,倒也被我想起一些端倪来了。上一次,好像是去电视台,上杨照的节目,事后得了一笔钱,他们曾跟我要身份证复印件供报账,我便去印了给他们。 然而,那一次,我是在哪里影印的呢?会不会影印完了我就把它放在复印机里忘了拿走了?想到这里不禁悲从中来,觉得在此茫茫五百万人口的大城里,走失了一个“我”。也不知这个“我”流落何方?为何人所捡拾?悲伤啊!我怎么都不知道“我”已成为失踪人口? 我似乎是在统一超商影印的,家附近这种店有好几家。趁着一个不用上班的星期天,我挂着一副悲戚的面容去一一走访,仿佛去寻找“失踪老人”或“失踪小孩”,我殷殷打听: “请问有没有人在复印机里捡到一张身份证?” 咦?原来还真有,好心的店员拿给我看,有身份证,也有驾照,然而那一把证件上的人都不是我。我瞪着照片上那一双双的眼睛默默致意,希望它早日给认领回去。我继续一家家去找,终于绝了望,黯然返家。 仿佛是一场“自我追寻”的心理游戏,却碰了壁。我找不到“我”了,“我”消失了。更可怕的是,“我”可能沦落了。 这才开始悲伤起来,听说有人专盗人家身份证去冒用,我的不必盗,只消捡就可以了。被冒用的身份证会变成什么下场呢?听说有的会卖给非法入境的人,而非法入境的女人会和色情业挂钩,于是会有一个“我”出现在风月场中,这种事想象起来也令人魂飞魄散!又听说有人会拿这种身份证去登记公司,于是“我”就成了董事长,人家就利用“我”去骗财,不久,“我”就有了上亿的债务!啊,那张出走的“我”是可能给人家逼着去干出各种事来的啊!“我”可以是任何人家派定的角色! 第二天是星期一,我下定决心去户政事务所跑一趟,万事之急,莫如此事之急。总算我还有一张户籍誊本,一枚印章和三张照片来作为辅佐证据,证明我自己的确是一具活着的合法生物。 我估量一下时间,电话中他们虽保证只消半小时就会办好补发手续,但加上来去的车程,少说也要花掉一个半小时。而一个半小时是生命中多么不可弥补的损失啊!这一个半小时如果拿来对月、当花、与朋友聊电话、为自己煮一餐端端整整的海鲜意大利面,对着公园里一只小鸟发痴发愣都不算浪费,唯独拿去办人间繁琐无聊的手续才真是冤哉枉也! 我一面换衣服一面恨自己,恨自己糊涂大意,因此必须付上一个半小时的“生命耗损”以为惩罚 要知道,这一个半小时是永世永劫都扳不回来的啊!我感到像守财奴掉了金子一般揪心扒肝的痛。 衣服是一套去年在广西阳朔外贸街买的水洗丝休闲服。外贸街,是我取的名字,其实是条老街,但专做老外生意。这件衣服介于蓝绿色之间,郁郁的,像阴天的海水。衣服的质地极其柔软,触手柔滑如液体,我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当下决定办完手续便去朋友推荐的一家咖啡店,享受一杯咖啡,外加一块玫瑰蛋糕。他在诗作里曾经提过“玫瑰饼”害我垂涎,事后他坦白对我说,其实是玫瑰蛋糕,但因为凑韵律,所以改成“玫瑰饼”。诗人也真有点可恶,为了押韵竟篡改事实,散文家就比较老实。 但是,且慢,如果去喝咖啡,岂不浪费的时间更多了吗?不,对我而言喝咖啡不叫浪费时间。生活里的许多事都像音乐上的板眼,一个小节接着一个小节,一个二分音符等于两个四分音符,一切都得照节奏来,徐疾不得有误。但喝咖啡的时间等于是那个延长符号,而延长符号是不纳入节拍的,你爱拉多长便拉多长,它是时间方面的“外国租界”地,不归本土管辖。它又像打篮球时叫一声“暂停”,于是那段时间便不计在分秒必争的战局里。 然而,荒谬的事发生了!就在此刻,正在我要离家去办身份证补发申请,却忽然觉得夹克的内层口袋里有个怪怪的硬卡,伸手一摸,天哪,竟是我那“众里寻它千百度”的身份证,我以为自己永世再也见不到“我”。证上的旧日照片与我互视良久,我把它重新放入皮包。喜悦兴奋当中也不免微微失望,因为不必出门了,那杯咖啡也就取消了。 这天早上我感觉恍若捡到了一张身份证,而既然有了这张身份证,我便可以冒用上面的数据好好活下去!我好像又有理由来凭恃而可以在这个城市里立足了。我捡到了一个“我” 在我以为我们彼此已失之交臂的刹那。重逢不易,自宜珍惜。 这场前因后果说来真有点荒谬,不过,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事情如果不带三分荒谬,就不足以言人生。 好,我这样告诉自己: 我捡到了一张身份证,在我夹克的内层口袋里。仔细勘验一下,这身份证上的女子其实蛮不错哩! 她有个很令人怦然心动的职业,她是个文学教师,她可以凭着告诉别人何以“庭院深深深几许”是个美丽的句子而谋得衣食。让我且来冒充她,好好登坛说法,好让顽石也点头。 她且有个不错的男子为丈夫,让我也来扮演她,跟这个男子结缘相处。 还有,她的住址也令我羡慕,我打算顶她的名,替她住在那栋能遮风避雨的好屋子里,并且亲自浇灌她养大的兰花和马拉巴栗树。 啊!容许我来认真地做一做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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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梦忆

    文 季羡林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校也有校格。 就以北大和清华而论,两校同为全国最高学府,共同之处当然很多;但是不同之处也颇突出。这就是所谓两校校格不同。 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这是一个大题目,恐怕开上几次国际研讨会,也难以说得明白的。我现在不揣谫陋,聊陈己见。 整整七十年前,在1930年,我从山东到北京(平)来考大学。来自五湖四海的五六千学生,心目中最高的目标就是北大和清华。但是这两所大学门槛是异常高的,往往是几十个学生中才能录取一个。我有幸两所大学都录取了。由于我幻想把自己这一个渺小粗陋的身躯镀上一层不管是多么薄的金子,好以此吓唬人,抢得一只好饭碗。而镀金只能出国留学,留学的机会清华比北大多一些。所以我就舍北大而取清华。 在清华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对清华的校格逐渐明确了,最后形成了初步的看法。我在北大有不少朋友,言谈之间,也了解到了北大的一些情况,于是对北大的校格也逐渐形成了一个明确的概念。我恍然小悟:两所大学的校格原来竟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 我从小处谈起,先举一个小例子。在清华,呼唤服务的工人,一般都叫做工友。在北大,据说是叫听差。而在朝阳大学则是茶房。在清华,工人和教师、学生处于平等的地位上。在北大则处于主仆的地位。而在朝阳大学则是处于雇客与旅馆杂役的地位。这是一件十分细微的末节;然而却是多么生动,多么清楚,又多么耐人寻味。 其中原因,我认为,并不复杂。清华建立的基础是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完全受美国的影响,受资本主义的影响,身上没有封建的包袱。而北大则是由京师大学堂转变成的,身上背着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好的方面是文化基础雄厚,坏的方面是封建主义严重。我听人说到过据说这并不是笑话,北大初建时,学习西方,有体操一门课,聘请了专门的体操教员,这些人当然都是平头老百姓。而被他们训练的学生则很多都是世荫的二三品大员。教员发口令时,不敢明目张胆地喊出立正!稍息!,于是想出了一个奇妙的办法,改变舶来的口令,大喊:老爷们立正!老爷们稍息!从这些小事儿也可以看出来,清华多的是资本主义,北大多的是封建主义。 但是,稍有一点辩证法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世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北大的封建主义也能产生好的效果,如果北大没有这样浓重的封建传统或者气氛,五四运动,即使是注定要爆发,也决不会是在北大。你能够想象清华会爆发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吗?即使1919年清华已经建成了大学,而不是留美预备学校,这样的事情也决不会出现的。人们常说,坏事变好事,北大的封建传统促成了改变中国面貌的启蒙运动,不正证实了这一句话吗? 五四运动对中国,特别是对中国学界,更特别是对北大,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北大学生继承了自东汉太学生起就有了的关心国家大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传统,对政治动向特别敏感,到了五四运动,达到了一个高潮。从那以后,历届学生运动几乎都从北大开始就是一个证明。在这方面,清华并不落后,一二·九运动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在这一点上,清华与北大是有相同之处的。 我在清华呆了四年,而在北大则已经呆了五十四年,是清华的十几倍。我一直到今天还在不断考虑两校同异的问题。我一向不赞成西方那种以分析的思维模式为基础的一、二、三、四,A、B、C、D的分析方法,而垂青于中国的以综合的思维模式为基础的评断方法。中国古代月旦人物,品评艺术,都不采用分析的方法,而是选用几个简单的、生动的、形象的,看似模糊而实则内涵极为丰富的词语,形神毕具,给人以无量的暗示能力,给人以无限的想象活动的余地。根据这一条准则,我用四个字来表示清华的校格,这四个字是:清新俊逸。给北大的则是:凝重深厚。二者各有千秋,无所轩轾于其间。但二者是能够,也是必须互相学习的。这样做是互补的,两利的。谁要是想成为老子天下第一,那就必然会是可怜无补费精神。 以上是我对北大和清华两校校格的看法,也是我对两校的希望和祝福。 在母校将庆祝成立九十年华诞之际,《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的副主编刘石教授写信给我,要我写点纪念文字。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但是,可写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想来想去,终于决定了写上面这一番怪论。我自己说它是怪论,这是我以退为进的手法,我是一点也不觉得它有什么怪的。如果我真正认为它怪,我就决不会写出来出自己的丑。我认为,这是我一家之言,是长期思考的结果。我希望能够在北大、清华两校找到一些知音。 200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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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

    文 安妮宝贝 外祖父在地里种番薯多。收下来的番薯晒干切成白色丝状小条,上面有细碎粉末。收集起来,可以吃很长时间。番薯叶用来喂猪,外婆用番薯叶南瓜和米糠喂养那只大猪。干柴烧完之后的炉灰还有着热力,把装了番薯干和红小豆的陶罐深埋进炉灰堆里,焐一个晚上,早上把陶罐拿出来,里面的粥温热但烂熟,放一勺白糖进去,把粥捣乱,经过咽喉落入胃里,绵密妥帖。他们都爱吃得甜。 外祖母总是早起。大概五点多天未亮,她就起身在厨房和房间之间来回穿梭。她和那个年代的每一个农妇一样,勤劳周转,有做不完的家事。快过年的时候,尤其忙碌,把糯米磨成粉,做年糕,炒瓜子花生和米花糖,所有的点心都自己来做,一屉一屉蒸熟。在春节常做的两种点心,一种是豆沙馅的糯米团,豆沙加了白糖和桂花,很是甜腻,团子表面洒着红色米粒,中心处染了红色,叫它红团团。还有一种是萝卜丝咸菜豆干馅,糯米层略有些硬,嚼起来更有清香。 临近春节的冬天早晨,外祖母早起格外忙碌。厨房里的火灶,干柴塞进去,火苗闪耀,松枝和灌木发出劈啪脆裂声音。由庭院里天井打水,倒进水缸的声音。鸡鸭和猪发出的声音。碗盘的声音。忙碌而迅疾的脚步声……种种声响,惊动一个寻常的清晨。棉花被子是有些重量的,但很暖和,只有露在外面的脸庞冰凉。即使醒来也不愿意马上起身穿衣,躺在微亮的凌晨蓝光里,看着暗中火焰跳动的光亮,耳边交织这些热闹却不喧杂的声音,心里只觉得非常寂静。又只觉得自己会失去这样的时刻,幼小时心里已有惆怅。 春天,种在庭院里的杏树开出花来,粉色花瓣洒落一地。夏初,栀子花一开上百朵,到了盛期,把花采下来分送给邻居。摆在房间里,别在衣服边,戴在头发上,都是那么香。喷喷的香。阳光剧烈酷暑午后,从院子里悄悄走出来,来到大溪涧边上,踩着清凉溪水底下的鹅卵石,小鱼小虾盲目地撞到脚背上,用纱网捕捉它们。秋深天空蓝得格外高远,空气也清冽。而冬天夜晚的大雪总是来得没有声息,清晨推开窗,才惊觉天地已经白莽莽一片。 大自然的美,从来都是丰盛端庄的。郑重自持。如同一种秩序,一种道理。 童年的我,有时躺在屋顶平台远眺高山,凝望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山顶边缘,对它们心怀向往,渴望能够攀登到山顶,探索山的深处,知道那里到底有些什么。可当站在山顶的时候,看到的依旧是这种深不可测的神秘。自然给予的威慑,它的寓意从无穷尽。 一个孩子拥有在乡村度过的童年,是幸会的际遇。无拘无束生活在天地之中,如同蓬勃生长的野草,生命力格外旺盛。高山,田野,天地之间的这份坦然自若,与人世的动荡变更没有关联。一个人对土地和大自然怀有的感情,使他与世间保持微小而超脱的距离。会与别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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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

    文 贾平凹 有一日,陈传席先生从北京来,正是西安下过一场雨,两人就说到天气,突然地醒悟了:天气就是天意。 我们常说天地,天是什么呀,天不就是天气吗?地是什么呀,地不就是土壤吗?想想,人类的产生,种族的形成,以及文化、政治、经济、军事的区别,没有不是天气和土壤决定了的。又想想,天不再成就明朝,就大旱三年,遍地赤土,民不聊生,李自成就造反了。天还要成就孔明,东风刮来,草船借箭,火烧连环,曹军就灰飞烟灭了。 过去年代里有过一些神人,之所以神,就是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有雾,那仅仅了解了些天气。现在神人几乎没有了,因为有了气象部门。中央电视台最好的栏目已经是天气预报,天气预报成了人们每天最大的关注。 天气可以预报了,但也只是预报,不能掌控。掌控这个世界的永远是天气,天气就是上帝,是神,我们在天气下或生或死,或富或穷,或幸福或苦难,过程着我们的命运。 这么说来,天之骄子怎么是皇帝呢,应该是探测和预告天气的人,可能也包括了我和陈传席吧,知道了天气是天意。 跪下来给天气祷告啊,我们顺从着天气,让天气赐给我们好的命运! 松云寺 商州杨斜有一个寺,很小,就二百平方米的一个院子,也只住着一个和尚。和尚在每年的三月底或四月初,清早起来,要拿扫帚扫院里的花絮,花絮颜色深黄,像撒了一地金子。 这是松花。 松是孤松,在院子西边,一搂多粗的腰,皮裂着如同鳞甲,能一片一片揭下来。树高到一丈多,骨干就平着长,先是向东北方向发展,已经快挨着院墙了,又回转往西南方向伸张,并且不断曲折,生出枝节,每一枝节处都呈Z字状,整个院子的上空就被罩严了。 松树真的像条龙。 应该起名松龙寺吧,却叫松云寺。叫松云寺着好,因为松已是龙,则需云从,云起龙升,取的是腾达之意哈。 但寺院实在太小,松的腰枝往复盘旋,似藤萝架一般,塞满了院子,倒感叹这松不是因寺而栽,是寺因松而建,寺的三面围墙竟将龙的腾达限制了。 2001年9月5日,我从商州城去寺里,去时倾盆大雨,到了却雨住天晴,见松枝苍翠,从院墙头扑搭了许多,而门楼高背翘角,使其受阻。我建议既然寺紧邻大路,院墙不可能推倒,不妨砸掉门楼背角,让松能平行着伸长出来。所幸和尚和乡政府干部都同意,并保证半月内完成,我才慰然离开。离开时,雨又开始下,一直下到天黑。 当晚还住在商州,半夜做了一梦,梦见飞龙在天,醒来睁眼的一瞬间,竟然恍惚看到周围有一通碑子,有扫松花的扫帚,有和尚吃茶的石桌。很是惊奇,难道梦境在人睡着的时候是具现的?疑疑惑惑就直坐到天明。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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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毛现形记

    文 韩寒 这两天有记者问我关于某卫视录制节目时的一些事情,我陈述一下事实。 某卫视有一档新节目(为避免炒作嫌疑,我就不提节目的名字了),想邀请我当嘉宾主持,我推辞了很久。但对方非常热情和诚心,尤其是李小姐,人很好,感动了我,我就答应做一期节目的访谈嘉宾。 在节目期间,有和我关系比较好的一个读者发短信给我,说节目现场有陷阱啊,要小心。我以为他们是为了制造惊喜,在地上挖了一个陷阱,上台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一直看脚下,生怕掉洞里。 节目录制得还算顺利,谈话也不错。到了最后的环节,主持人要求现场的观众对我的书作一个评价,是毁还是誉。现场50人,举起了牌子,男主持人不假思索,道,看来毁誉参半,但还是毁的人比较多啊,有29个人举了毁的牌子。很遗憾,看来你这本书不能上我们节目的好书榜了。 我当时就很奇怪,按照正常人类的能力,要在50块牌子里数出掺杂的29块不同的牌子,至少需要点时间。看来这数字是事先就安排好的。我戴上近视眼镜仔细看了一眼观众席,发现最后两排的观众,气质诡异,神色可疑,我就明白了读者提醒我的是什么事了。我就说,我有一个要求,请举“誉”的牌子的观众站到我旁边来,请摄像机拍一下台上剩下的观众,让电视机前的观众分辨一下他们像不像读者。 结果顿时台上剩下二十多人,都是一些大爷大妈,很多人用牌子遮住了脸。我问道,你们看过我的书么? 因为这个情况导演没有交代过,所以群众演员们不知道该怎么演,面面相觑。 我说,你们连我的书都没看过,毁什么呢? 这些人一眼就能看出是请来专门举“毁”字牌的北影边上的群众演员。我后面的读者告诉我,他们交流过了,是节目组每个人给钱再管饭请来的,只要举“毁”的牌,节目结束后就可以领到二十块钱。里面人还直问,韩寒是干吗的?我本想说,原来你们就是五毛党啊。后来想想,算了,天这么冷,他们也是混口饭吃,不容易。 后来一个导演眼看节目不和谐了,赶紧上台,有点着急,说,韩寒,你是不是很在意读者对你的看法? 我的回答大意是,我当然在意读者了,但得是我的读者才行,至少得是个读者啊,说我不好不要紧,你不能花钱请点群众演员来制造一个民意啊。 情况就是这样的,对于我的书上不上某个节目的榜,我是真的无所谓的。但我是一个很不喜欢造假的人。中国有太多造假的事情。我这是小事,还不关民生社稷,但我最无奈的就是在出台某项明显是于民不利的条例的时候,在互联网上假惺惺弄一个投票,无论你如何投票,最后结果都是绝大部分老百姓表示支持。 当时在上海,“他们感动我之旅”中,我就说我不喜欢电视节目里闹冲突,好的电视节目应该是向着这个世界上存在的问题和不公正去冲突,而不是找一堆嘉宾现场去制造冲突。现在的电视节目都喜欢这么干,必须得有分歧和争端才行,我觉得这样发展下去,卫视明年就会有劝恩爱夫妻离婚的节目出现,叫《我拆,我拆,我拆拆拆》。 后来,我看到网上我的好心读者发帖子说我被卫视涮了,我发短信过去说,我的读者们为我鸣不平,有记者也问我这事,这样对我的读者们也很不公平。我觉得为了你们自己的节目质量和电视台的形象,你们得研究一下怎么办,要不就全部照实播出,让大家乐乐也行。 毕竟,人人听闻五毛,但很少有人真的见过五毛,虽然这些只是初级娱乐型五毛,但是,五毛现形都是大快人心的。 其实作为这个读书节目,节目组准备得很辛苦,问题都很尖锐。这是个要送审的样片,主创人员的迫切之心我也能理解,最后结果是读者们都毁我的书也肯定好炒新闻。只可惜他们一心还是想要制造矛盾冲突和人为结果,结果不像以前的选秀节目那么好操作,被大家一眼识破,导致尴尬场面。但是他们一直不觉得自己造假有任何问题和过错(可能宣传机构都是这么办事的)。 后来他们想出的补救方法是邀请我做节目的主持人以拉近关系,并在新闻稿里借我之口说其实这节目我很满意,但我最近几年不会考虑去做主持人,因为没人可以导演我。而其实你们最对不起的是在现场被利用的我的读者们,这样写也无疑是让我把那些在为我讨个公道的读者对立起来。我最感谢的是冒着零下十多度的严寒去这个节目现场并且被戏弄的读者,感谢他们事先提醒我,相信节目组会纠正错误,把一个单纯有趣的读书访谈节目献给观众。也希望节目的导演可以向那天去现场的我的读者们道歉,这个事故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导演组都是错的,因为你们真把自己当成是导演了,问题是,我和我的读者不是来演戏的。 (当然,这篇文章里为了保护主持人和嘉宾,所以最初规避了主持人的名字。但别人还是说了。所有这些和现场的另外一位嘉宾主持小姐没有任何关系,节目又不是她策划的,托也不是她请的,当时也是她圆的场给双方解的围,就事论事,将问题推给她都是不公的,而且她主持得要比想象中好很多,这个卫视是我个人觉得国内不错的电视台,这也不是这个电视台想出来的主意,千错万错,该节目导演组的错。) 2008年12月23日 自豪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吹牛逼也是要上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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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鲁迅

    文 梁实秋 近来有许多年青的朋友们要我写一点关于鲁迅的文字。为什么他们要我写呢?我揣想他们的动机大概不外几点:一、现在在台湾,鲁迅的作品是被列为禁书,一般人看不到,越看不到越好奇,于是想知道一点这个人的事情。二、一大部分青年们在大陆时总听说过鲁迅这个人的名字,或读过他的一些作品,无意中不免多多少少受到共产党及其同路人关于他的宣传,因此对于这个人多少也许怀有一点幻想。三、我从前曾和鲁迅发生过一阵笔战,于是有人愿意我以当事人的身分再出来说几句话。 其实,我是不愿意谈论他的。前几天陈西滢先生自海外归来,有一次有人在席上问他:“你觉得鲁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从旁插嘴,“关于鲁迅,最好不要问我们两个。”西滢先生和鲁迅冲突于前(不是为了文艺理论),我和鲁迅辩难于后,我们对鲁迅都是处于相反的地位。我们说的话,可能不公道,再说,鲁迅已经死了好久,我再批评他,他也不会回答我。他的作品在此已成禁书,何必再于此时此地“打落水狗”?所以从他死后,我很少谈论到他,只有一次破例,抗战时在中央周刊写过一篇“鲁迅和我”。也许现在的青年有些还没有见过那篇文字,我如今被催逼不过,再破例一次,重复一遍我在那文里说过的话。 我首先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的作品列为禁书。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编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谁说的话有理。我曾经在一个大学里兼任过一个时期的图书馆长,书架上列有若干从前遗留下的低级的黄色书刊,我觉得这是有损大学的尊严,于是令人取去注销,大约有数十册的样子,鲁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内。但是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以讹传讹,硬说是我把鲁迅及其他左倾作品一律焚毁了,鲁迅自己也很高兴的利用这一虚伪情报,派作我的罪状之一!其实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宣传自宣传,事实自事实。 鲁迅本来不是共产党徒,也不是同路人,而且最初颇为反对当时的左倾分子,因此与创造社的一班人龃龉。他原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公务员,在北洋军阀政府中的教育部当一名佥事,在北洋军阀政府多次人事递换的潮流中没有被淘汰,一来因为职位低,二来因为从不强出头,顶多是写一点小说资料的文章,或从日文间接翻译一点欧洲作品。参加新青年杂志写一点杂感或短篇小说之后,才渐为人所注意,终于卷入当时北京学界的风潮,而被章行严排斥出教育部。此后即厕身于学界,在北京,在厦门,在广州,所至与人冲突,没有一个地方能使他久于其位,最後停留在上海,鬻文为生,以至于死。 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横亘胸中,一吐为快。怨恨的对象是谁呢?礼教,制度,传统,政府,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他是绍兴人,也许先天的有一点“刀笔吏”的素质,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谓杂感)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他的文字,简练而刻毒,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是有其价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是不够的,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想,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纵然不必即构成什么体系,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鲁迅不足以语此。他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勉强归纳起来,即是一个“不满于现状”的态度。这个态度并不算错。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谁又能对现状满意?问题是在,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我们的国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疮,怎么办呢?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不失为一个办法。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也可以,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不能单是谩骂,谩骂腐败的对象,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谩骂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即在于是。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逼他摊牌,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不满于现状”。我记得我说:“你骂倒一切人,你反对一切主张,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样呢?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我这一逼,大概是搔着他的痒处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说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贬”是“贬”,如果不作为贬用,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里即曾把“褒贬”二字连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随後他声明,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我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他不回答了。 不要以为鲁迅自始即是处心积虑的为共产党铺路。那不是事实,他和共产党本来没有关系,他是走投无路,最後逼上梁山。他从不批评共产主义,这也是不假的,他敞开着这样一个后门。所以后来共产党要利用他来领导左翼作家同盟时,一拍即合。事实上,鲁迅对于左倾分子的批评是很严厉的,等到后来得到共产党的青睐而成为左翼领导人的时候,才停止对他们的攻击。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他以生硬粗陋的笔调来翻译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这一本“文艺政策”的翻译,在鲁迅是一件重要事情,这很明显的表明他是倾向于共产党了。可是我至今还有一点疑心,这一本书是否鲁迅的亲笔翻译,因为实在译得太坏,鲁迅似不至此,很可能的这是共产党的文件硬要他具名而他又无法推卸。这一文件的寿命并不长,因为不久俄国的文艺界遭受大整肃,像卢那卡尔斯基,普列汉诺夫,玛耶卡夫斯基,全都遭受了最悲惨的命运,上海的“普罗文艺运动”亦即奉命偃旗息鼓,所谓“左翼作家同盟”亦即奉命匿迹销声,这一段戏剧式的转变之经过详见于伊斯特曼所著之“穿制服的艺术家”一书。经过这一段期间,鲁迅便深入共产党的阵营了。 在这个时候,我国东北发生了中东路抗俄事件。东北的军阀割据,当然是谁也不赞成的。可是当我们中国的官兵和苏俄帝国主义发生了冲突,而且我们的伤亡惨重,国人是不能不表关切的。这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同情者是一个考验。我很惊奇的在上海的马路旁电线干及各处的墙壁上发现了他们的标语“反对进攻苏联!”我很天真的提出了询问:是中国人进攻苏联,还是苏联侵入了中国?鲁迅及其一伙的回答是:中国军阀受帝国主义的唆使而进攻苏联。经过这一考验,鲁迅的立场是很明显的了。 鲁迅没有文艺理论,首先是以一团怨气为内容,继而是奉行苏俄的文艺政策,终乃完全听从苏俄及共产党的操纵。 鲁迅死前不久,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好象就是“死”,他似乎感觉到不久于人世了,他在文里有一句话奉劝青年们,“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们也不必以人废言,这句话便是:“切莫作空头文学家。”何谓空头文学家?他的意思是说,文学家要有文学作品,不是空嚷嚷的事。这句话说的很对。随便写过一点东西,便自以为跻身文坛,以文学家自居,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怪不得鲁迅要讽刺他们。可是话说回来,鲁迅也讽刺了他自己。鲁迅死后,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因为他们原是有组织的、有人、有钱、有机构,一切方便。猩红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册我记不得了,大概有十几册到二十册的光景。这不能算是空头文学家了。然而呢,按其内容则所有的翻译小说之类一齐包括在内,打破了古今中外的通例。鲁迅生前是否有此主张,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把成本大套的翻译作品也列入全集,除了显着伟大之外,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幸亏鲁迅翻译了戈果里的“死魂灵”而未及其他,否则戈果里的全集势必也要附设在鲁迅全集里面了。 鲁迅的作品,我已说过,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也还是有问题的。所谓讽刺的文学,也要具备一些条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笔要老辣,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里还是一股爱,而不是恨,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不在“灭此朝食”似的要打倒别人。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第三、讽刺的对象最好是一般的现象,或共同的缺点,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而不流为泼妇骂街。鲁迅的杂感里,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将来时移势转,人被潮流淘尽,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颇是问题。第四、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也要讲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样,有适当的长度,有起有讫,成为一整体。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似乎是兴到即写,不拘章法,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 在小说方面,鲁迅只写过若干篇短篇小说,没有长篇的作品,他的顶出名的“阿Q正传”,也算是短篇的。据我看,他的短篇小说最好的是“阿Q正传”,其余的在结构上都不像是短篇小说,好像是一些断片的零星速写,有几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优美的。单就一部作品而论,“阿Q正传”是很有价值的,写辛亥前后的绍兴地方的一个典型的愚民,在心理的描绘上是很深刻而细腻。但是若说这篇小说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对象,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这个人物,有其时代性,有其地方性。一部作品,在艺术上成功,并不等于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必须要有其严肃性,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像“阿Q正传”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伟大作家”鲁迅翁来和他会晤,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一边站着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的鲁迅,两相对照,实在不称,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 在文学的研究方面,鲁迅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那本“中国小说使略”,在中国的小说方面他是下过一点研究的功夫的,这一本书恐怕至今还不失为在这方面的好书。我以为,至少这一本书应该提前解禁,准其流通。此外,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别的贡献。有人说,他译过不少欧洲弱小民族的文学作品。我的知识太有限,我尚不敢批评那些所谓“弱小民族”的文学究竟如何。不过我想,鲁迅的翻译是从日文转译的,因此对于各民族的文学未必有适当的了解,并且鲁迅之翻译此类文学其动机可能是出于同情,对被压迫民族的同情,至于其本身的文学价值,他未必十分注意。 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也还不多见。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他一来死去太早,二来他没有健全的思想基础,以至于被共产党的潮流卷去,失去了文艺的立场。一个文学家自然不能整天的吟风弄月,自然要睁开眼睛看看他的周围,自然要发泄他的胸中的积愤与块垒,但是,有一点颇为重要,他须要“沉静的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Toseelifesteadilyandseeitwhole)。这一句话是英国批评家阿诺得MatthewArnold批评英国人巢塞Chaucer时所说的话。他说巢塞没有能做到这一点,他对人生的观察是零星的局部的肤浅的。我如果要批评鲁迅,我也要借用这一句名言。鲁迅的态度不够冷静,他感情用事的时候多,所以他立脚不稳,反对他的以及有计划的给他捧场的,都对他发生了不必要的影响。他有文学家应有的一支笔,但他没有文学家所应有的胸襟与心理准备。他写了不少的东西,态度只是一个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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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母亲到外遇

    文 余光中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我们只听说有文化,却没听说过武化。要动用武力解放这个、统一那个,都不算文化。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卡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久矣我已被称为“台湾作家”。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不过这情人当初也并非一见钟情,甚至有点刁妮子作风。例如她的粤腔九音诘屈,已经难解,有时还爱写简体字来考我,而冒犯了她,更会在左报上对我冷嘲热讽,所以开头的几年颇吃了她一点苦头。后来认识渐深,发现了她的真性情,终于转而相悦。不但粤语可解,简体字能读,连自己的美式英语也改了口,换成了矜持的不列颠腔。同时我对英语世界的兴趣也从美国移向英国,香港更成为我去欧洲的跳板,不但因为港人欧游成风,远比台湾人为早,也因为签证在香港更迅捷方便。等到八○年代初期大陆逐渐开放,内地作家出国交流,也多以香港为首站,因而我会见了朱光潜、巴金、辛笛、柯灵,也开始与流沙河、李元洛通信。 不少人瞧不起香港,认定她只是一块殖民地,又诋之为文化沙漠。一九四○年三月五日,蔡元培逝于香港,五天后举殡,全港下半旗志哀。对一位文化领袖如此致敬,不记得其他华人城市曾有先例,至少胡适当年去世,台北不曾如此。如此的香港竟能称为文化沙漠吗?至于近年对六四与钓鱼台的抗议,场面之盛,牺牲之烈,也不像柔驯的殖民地吧。 欧洲开始成为外遇,则在我将老未老、已晡未暮的善感之年。我初践欧土,是从纽约起飞,而由伦敦入境,绕了一个大圈,已经四十八岁了。等到真的步上巴黎的卵石街头,更已是五十之年,不但心情有点“迟暮”,季节也值春晚,偏偏又是独游。临老而游花都,总不免感觉是辜负了自己,想起李清照所说:“春归秣陵树,人老建康城。” 一个人略谙法国艺术有多风流倜傥,眼底的巴黎总比一般观光嬉客所见要丰盈。“以前只是在印象派的画里见过巴黎,幻而似真;等到亲眼见了法国,却疑身在印象派的画里,真而似幻。”我在《巴黎看画记》一文,就以这一句开端。 巴黎不但是花都、艺都,更是欧洲之都。整个欧洲当然早已“迟暮”了,却依然十分“美人”,也许正因迟暮,美艳更教人怜。而且同属迟暮,也因文化不同而有风格差异。例如伦敦吧,成熟之中仍不失端庄,至于巴黎,则不仅风韵犹存,更透出几分撩人的明艳。 大致说来,北欧的城市比较秀雅,南欧的则比较艳丽;新教的国家清醒中有节制,旧教的国家慵懒中有激情。所以斯德哥尔摩虽有“北方威尼斯”之美名,但是冬长夏短,寒光斜照,兼以楼塔之类的建筑多以红而带褐的方砖砌成,隔了茫茫烟水,只见灰蒙蒙阴沉沉的一大片,低压在波上。那波涛,也是蓝少黑多,说不上什么浮光耀金之美。南欧的明媚风情在那样的黑涛上是难以想象的:格拉纳达的中世纪“红堡”(alhambra),那种细柱精雕、引泉入室的回教宫殿,即使再三擦拭阿拉丁的神灯,也不会赫现在波罗的海岸。 不过话说回来,无论是沉醉醉人,或是清醒醒人,欧洲的传统建筑之美总会令人仰瞻低回,神游中古。且不论西欧南欧了,即使东欧的小国,不管目前如何弱小“落后”,其传统建筑如城堡、宫殿与教堂之类,比起现代的暴发都市来,仍然一派大家风范,耐看得多。历经两次世界大战,遭受纳粹的浩劫,岁月的沧桑仍无法摧尽这些迟暮的美人,一任维也纳与布达佩斯在多瑙河边临流照镜,或是战神刀下留情,让布拉格的桥影卧魔涛而横陈。爱伦坡说得好: 你女神的风姿已招我回乡, 回到希腊不再的光荣 和罗马已逝的盛况。 一切美景若具历史的回响、文化的意义,就不仅令人兴奋,更使人低徊。何况欧洲文化不仅悠久,而且多元,“外遇”的滋味远非美国的单调、浅薄可比。美国再富,总不好意思在波多马克河边盖一座罗浮宫吧?怪不得王尔德要说:“善心的美国人死后,都去了巴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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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媒的命运

    文 叶兆言 三十年前,我刚开始学写小说,那时候文学非常火爆,全民玩小说,不是亲自悄悄写,就是传着公开看。无论你谁,只要能发个小说,立刻刮目相看。当时还不流行著名作家这一荣誉头衔,也没几个作协主席副主席,可是你一旦得个什么文学奖,即使贩夫走卒,摇身一变,基本上公务员了。 那年头能够登高一呼,号令天下,真是很痛快。记得当时有作家就大声宣布,随着生活节奏加快,长篇小说已难逃灭亡之噩运。课堂上,敏锐的文学批评家也跟着摇旗呐喊,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与时俱进这个词还没诞生,可是文学界则完全是按照这游戏规则行事,当时只有脑子进水的傻瓜,才会吃力不讨好地去写长篇小说。 在下恰巧就是这么一个傻瓜,当然是因为短篇也发不了,中篇也发不了,干脆写长一点,这样起码在退稿的次数上能够相对减少。同辈作家中,我应该算长篇写得比较早的一个。而现在,稍微沾点名的作家就热衷写长篇,仿佛不写部长篇就不足以证明自己是作家。 因为这事,再也不太相信什么噩运。前年在北京为新书做宣传,出版社一位哥儿们很沉痛地对我说,纸媒的命运差不多到尽头了,国外学者已正式宣布,大约2018年,人们将再也不会去读纸质的东西,报纸、杂志、种种图书出版物,都得死亡,电脑屏幕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厉害。 一直觉得出版从来都是赚钱的好买卖,过去年头,在旧社会,一个作家写很畅销的小说,才可能出门有车坐。譬如张恨水,写了那么多言情小说,迷倒无数男女粉丝,也不过是有吃有喝,真正买得起汽车的阔佬,是张恨水小说的出版商。现如今也一个道理,无论官家的出版老总,还是民营的书商大鳄,再牛的小说家也别想跟他们叫板。 这几天,网上又在讨论纸媒命运,某些言论真是很精彩。很多人不相信习惯的阅读方式会被淘汰,不相信纸质会就此消失。讨论到最后,是否淘汰和消失根本不重要,焦点从电子书和纸质书,发展到了纸与竹简。有人觉得竹简更艺术,相比纸,更有实体感,一片片打开,非常酷。有人却觉得相比纸,竹简擦屁股不够舒服。 复旦大学的严锋教授评点最精彩,他把这种对屁股的不舒服,定性为“竹简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我看了大笑不止,“弱弱地”回一帖,三个字:很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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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媒的命运

    文 叶兆言 三十年前,我刚开始学写小说,那时候文学非常火爆,全民玩小说,不是亲自悄悄写,就是传着公开看。无论你谁,只要能发个小说,立刻刮目相看。当时还不流行著名作家这一荣誉头衔,也没几个作协主席副主席,可是你一旦得个什么文学奖,即使贩夫走卒,摇身一变,基本上公务员了。 那年头能够登高一呼,号令天下,真是很痛快。记得当时有作家就大声宣布,随着生活节奏加快,长篇小说已难逃灭亡之噩运。课堂上,敏锐的文学批评家也跟着摇旗呐喊,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与时俱进这个词还没诞生,可是文学界则完全是按照这游戏规则行事,当时只有脑子进水的傻瓜,才会吃力不讨好地去写长篇小说。 在下恰巧就是这么一个傻瓜,当然是因为短篇也发不了,中篇也发不了,干脆写长一点,这样起码在退稿的次数上能够相对减少。同辈作家中,我应该算长篇写得比较早的一个。而现在,稍微沾点名的作家就热衷写长篇,仿佛不写部长篇就不足以证明自己是作家。 因为这事,再也不太相信什么噩运。前年在北京为新书做宣传,出版社一位哥儿们很沉痛地对我说,纸媒的命运差不多到尽头了,国外学者已正式宣布,大约2018年,人们将再也不会去读纸质的东西,报纸、杂志、种种图书出版物,都得死亡,电脑屏幕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厉害。 一直觉得出版从来都是赚钱的好买卖,过去年头,在旧社会,一个作家写很畅销的小说,才可能出门有车坐。譬如张恨水,写了那么多言情小说,迷倒无数男女粉丝,也不过是有吃有喝,真正买得起汽车的阔佬,是张恨水小说的出版商。现如今也一个道理,无论官家的出版老总,还是民营的书商大鳄,再牛的小说家也别想跟他们叫板。 这几天,网上又在讨论纸媒命运,某些言论真是很精彩。很多人不相信习惯的阅读方式会被淘汰,不相信纸质会就此消失。讨论到最后,是否淘汰和消失根本不重要,焦点从电子书和纸质书,发展到了纸与竹简。有人觉得竹简更艺术,相比纸,更有实体感,一片片打开,非常酷。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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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媒的命运

    文 叶兆言 三十年前,我刚开始学写小说,那时候文学非常火爆,全民玩小说,不是亲自悄悄写,就是传着公开看。无论你谁,只要能发个小说,立刻刮目相看。当时还不流行著名作家这一荣誉头衔,也没几个作协主席副主席,可是你一旦得个什么文学奖,即使贩夫走卒,摇身一变,基本上公务员了。 那年头能够登高一呼,号令天下,真是很痛快。记得当时有作家就大声宣布,随着生活节奏加快,长篇小说已难逃灭亡之噩运。课堂上,敏锐的文学批评家也跟着摇旗呐喊,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与时俱进这个词还没诞生,可是文学界则完全是按照这游戏规则行事,当时只有脑子进水的傻瓜,才会吃力不讨好地去写长篇小说。 在下恰巧就是这么一个傻瓜,当然是因为短篇也发不了,中篇也发不了,干脆写长一点,这样起码在退稿的次数上能够相对减少。同辈作家中,我应该算长篇写得比较早的一个。而现在,稍微沾点名的作家就热衷写长篇,仿佛不写部长篇就不足以证明自己是作家。 因为这事,再也不太相信什么噩运。前年在北京为新书做宣传,出版社一位哥儿们很沉痛地对我说,纸媒的命运差不多到尽头了,国外学者已正式宣布,大约2018年,人们将再也不会去读纸质的东西,报纸、杂志、种种图书出版物,都得死亡,电脑屏幕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厉害。 一直觉得出版从来都是赚钱的好买卖,过去年头,在旧社会,一个作家写很畅销的小说,才可能出门有车坐。譬如张恨水,写了那么多言情小说,迷倒无数男女粉丝,也不过是有吃有喝,真正买得起汽车的阔佬,是张恨水小说的出版商。现如今也一个道理,无论官家的出版老总,还是民营的书商大鳄,再牛的小说家也别想跟他们叫板。 这几天,网上又在讨论纸媒命运,某些言论真是很精彩。很多人不相信习惯的阅读方式会被淘汰,不相信纸质会就此消失。讨论到最后,是否淘汰和消失根本不重要,焦点从电子书和纸质书,发展到了纸与竹简。有人觉得竹简更艺术,相比纸,更有实体感,一片片打开,非常酷。有人却觉得相比纸,竹简擦屁股不够舒服。 复旦大学的严锋教授评点最精彩,他把这种对屁股的不舒服,定性为“竹简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我看了大笑不止,“弱弱地”回一帖,三个字:很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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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影

    文 朱自清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到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简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桔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于他相见! 1925年10月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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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有多远

    文 安妮宝贝 曾经我很喜欢去郊外的那段铁路散步。在那边能看到田野上大片的雏菊,它们在细长的梗上开出硕大而清香的花朵,颜色是诡异的蓝紫,我总觉得潮湿的泥土下应该有许多昆虫的尸体,才能生长出这样颓败而茂盛的植物。 风把细碎的花瓣吹散到我的头发上,脸上,有时候我把花瓣拣起来,轻轻咀嚼着它。 一个人掂起着脚在窄窄的铁轨上走,走到很远的地方又往回走。阳光很好,温暖的,芬芳的,把铁路上的小石头烤得发热。 走累的时候,我就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放在热热的小石头上,然后让肌肤感受阳光抚摸的懒洋洋的快乐。 我想我应该是快乐的。心里有一片寂静的地方,什么也没有留下。还没有开始写作,只是常常一个人,来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散步。 常常有人问,你的朋友多吗。我说,不多。这样的回答,并不让我羞愧。能够沉默或者保持不说话的状态,对我来说是一种自由。这样的自由,只有当你独自看着蓝天白云的时候,才能有感觉。 无数次,我看着那条延伸到远方的铁轨,想着它能带我到多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呢。那时是春天。我穿着白棉衬衣和牛仔裤,洗得很旧。我是一个时常感觉寂寞的人。我有预感会离开这里。然后有一天我真的离开了。 一年以后,我写了一个名叫安生的女孩,她被铁轨带向了远方。她又回来了。她死了。她一直没有得到那个答案。 我也没有。 我一直很喜欢一张图片。清凉的山谷回旋着寂静的声音,湖水很蓝。 任何人都会感觉他的生命,似乎在寻找某个地方或某个人。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于是一边往前走着一边心里怅惘。 16岁的时候我独自去黄山。一个人在山顶上看日出。背着大包在人群里挤上深夜晚点的火车。然后一直没有停止。当陌生的容颜和陌生的城市包围住我,我知道,我是在寻找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我是个绝望的人,但不轻易失望。 在人群里我喜欢阴暗的角落,不说话,观察别人的表情。这是不厌倦的游戏。有时候我独自在淮海路上走一个下午。我看着人群像鱼,彼此清醒而盲目游动。我喜欢以前在一家小酒吧的黑板上看到的话,它说世上无绝对,只有真情流转。 所以我不喜欢狡猾的女人或者男人,我很容易就识别到他们。我喜欢脆弱的容易被伤害的心灵,因为有温度。在我的文字里,所有的人都有一张寂寞的脸。寂寞和身边包围的喧嚣无关。即使是在爱情或人群里面。一句对白或者一个姿势,带来稍纵即逝的安慰。有什么能比安慰更温暖呢。爱情,我不相信有爱情。我是一个暧昧的人。我会轻易地接受爱情,但不相信它。也许有点残酷。 很多人和往事会在时间里只留下痕迹,或者气味。这样真好。能一直独自走在路上,看看沿途风景,不为谁停留下来。可是听着王菲的红豆,我的心里那么柔软。那个少年时,在下雪的田野里说爱我的男人,他依然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一直在写作。写作是和喧嚣无关的事情,它属于黑暗的只有一个人的房间,属于发不出声音的怀念和无法结束的孤独。那天我看到一个人在论坛上对我说,安妮,忘掉你写过的所有文字,过正常明亮的生活,很多写字的人都陷入不好的结局,可是我只要你快乐地生活。我的眼泪突然掉下来。 未来会如何,我不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人是应该没有惭愧的,即使可以有痛苦。《七年》里面,那个男人突然领悟到他和蓝一直站在宿命永恒的手心里,他们是不被允许有怨言的人。在这篇文字里我倾尽了往事的阴影,那是我16岁就开始明白的道理。 2000年的1月,我出版了第一本书《告别薇安》,里面有23篇小说,流动着我阴郁和狂野的血液。那一段时间,对我来说,是一种随时可以终止生命般的沉沦。象一个人被按着头扎在冰凉的水里,他无法呼吸,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失去光线和声音,也就在那个瞬间,他的脑子和心里,出现最美好最沉静的幻觉。那种幻觉就好象是死亡。 我想,我是用一本书做了这段死亡时光的终结。这是生命中值得纪念的事情,但不认为自己就此变得不一样。用灵魂来写作,你才能切入别人的灵魂。这是最大的安慰。彼此安慰的灵魂。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然后,我在上海停留下来。这个石头森林的城市。我对它的情结,出现在午夜的酒吧, 出现在地铁的陌生人群,出现在陈旧洋楼的裂缝中,那些寒冷的阳光和阴影。出现在我自己海水般潜伏或激荡的灵魂中。 从小我就是一个血液叛逆的孩子,有古怪的性格,做些离奇的事情。有时候这样的孩子会感觉孤独,因为她在生活中难以得到世俗的认同感,她的想法注定与别人不同。 没有上网之前的一段日子,我一直在寻找某种途径,寻找我所想要归属的方式和人群,上网之后,我不能说我的愿望全部实现,但它的确帮助我靠近了灵魂的本质,让我发现世界广阔之外的大同。有很多人,很多事物。而不仅仅是身边的生活。我是个低调的人。坚持自己原则,也很固执。网络给了我最大安全感和动荡感。并不矛盾。 曾漂泊很久,现在在一个喜欢的城市里工作,制作网络频道,写书,感受生命被艰难经历洗礼之后的沉静及平和。喜欢这种沉着,虽然知道灵魂的漂泊永远都不会停止。永远有多远。我们都不知道。所以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有勇气去做。 现在有很多女性仍然有机器恐惧症,所以只有一部分女性涉足网络,我觉得很可惜。每一个上网的女孩子,她的世界会更开阔,视野能拓展得更远,这会使她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品质发生改变。有时候网络就像一双翅膀,你拥有了它,就能接近梦想的天空,如果没有翅膀,就只能在平地上徘徊。 虽然很难说,飞和不飞,哪一种才是幸福。 2000年的10月,让我们感觉暂时的幸福,平静的思考。阳光温暖,风中有花香,曾经的爱情,偶尔还有淡淡怅惘的回忆。可是我们继续着,一切都还是这样好。 感谢所有曾经相遇和离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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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大发的意义

    [img src="http://catf.me/photos/9a5a2fa859eac26a953ed623b1595871.jpg" width="400" height="306"] 文 几米 1993年底,我还在广告公司上班。那一年,我在工作上遇到前所未有的低潮。一个寒冷的冬夜,我迷迷煳煳的走进一家位于地下室的命相馆,我还清楚记得,那个纹着两道浓黑夸张柳叶眉毛、声音粗嗄的女相士,用几乎是命令式的口吻,叫我从眼前一个盛着米粒的小圆盒中,随意捏出几粒米来。她用艳红的指甲拨动米粒,又随手画了一些符号,然后面无表情的说:“你不要再寄人篱下了,要自己创业。1995年将会大发,独当一面,不费吹灰之力,财源滚滚,从此平步青云走上人生高峰!” 这些话让我心甘情愿的付钱,快乐的走出命相馆,觉得人生一片光明。 隔年我结束长达十二年的广告生涯,作一个全职的插画工作者,没天没夜的画图。日子简单平静而美好,但是我实在想不透,这样的工作,这样的收入,凭什么会大发。 我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心中一直默默期待1995年快点到来。 95年才刚过完农历新年,二月下旬,我在睡梦中被左大腿的剧烈抽痛所惊醒。叁天后大腿失去知觉,一开始我仍天真的以为,只是一时不小心的撞伤或者肌肉拉伤,医生找不出疼痛的原因,治疗无效,我也不以为意。一边四处求医,一边画画。疼痛持续加烈,而我日渐衰弱。在一个初夏的午后,我几乎昏倒在求诊的街头,太太扶着苍白衰弱的我,直奔荣总急诊。 第二天,在母亲节的前夕,主治大夫面色凝重的暗示我得了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也就是血癌。我就像八点档连续剧中遭逢天人惨剧的主角,放肆的大哭大闹,一直哭到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再醒来时,病床外的花篮已堆得满满的,甚至有些已经开始枯萎了。 我没有任何选择的开始接受化疗,结果就像电影裡的情节一样,悲惨极了。呕吐,发烧,昏迷,疼痛……在医院住了六个月,我整个人完全变形,浮肿的大脸,光秃秃的头顶,惊恐无神的双眼,永远戴着口罩,连站都站不稳。我精疲力竭的与死神搏斗,日日流下无助的眼泪。离开医院的那天,还是个狂风暴雨的台风天,我没有惊动任何人,只想快速逃离医院,心裡暗暗发誓,永远永远不要再回到这个地方! 1995年,我什么事也没有做成,躺在医院的单人房,与世界隔离,谢绝访客,流泪度日,每天有一大堆医生护士服侍,不断输入别人的血红素,血小板。日日期待自己的白血球能够争气一些。 我常常回想,生命裡这一段惊心动魄的转折,到底要对我的人生作何提醒。我是那样一个冥顽不灵的笨蛋,躺在医院裡,吞嚥困难的时候,还满脑袋在回味美食的滋味,心裡盘算着离开医院以后,要立刻去吃遍各大美食名店。生命的变化太快,太残酷,来不及準备,也无法预料。所有的美好都在当下。而所有的变化也变得美好。 我感念那一段饱受折磨的伤痛时光,让我变得感性而敏锐,许多平凡的小事变得重要,而许多非凡的大事又变得无足轻重。 回想女相士当年的铁口直断,她说我日后会独当一面,没错。疾病的伤痛是无人可以替代的。说我会不费吹灰之力,财源滚滚,没错。我只是躺在床上,保险公司就自动送来百万巨款的理赔金。说我会平步青云,步上人生高峰,没错。我像皇帝般的受到被美丽的妻子,仁慈的护士和医术高明的医生二十四小时全心全意的呵护。 我终于明白那一年生命大发的意义了。 你正在过什么样的季节?春、夏、秋、冬?心情冷暖又是由谁决定的?上帝?自己?还是路人甲? 我在寒冬里,梦见走进春天的花园…… 醒来时,香气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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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读张爱玲

    文 夕袭 似乎曾有段时间流行读张爱玲。小说也好,散文也罢,似乎读过了张爱玲,文化层次都要高上一阶。小资们犹爱讨论,以示其气质修养的与众不同。我不是个赶流行的人,随性看书,所以关于张爱玲,闻其名,未真看其作品,只是听看过的人们大叹大赞。 前段时间,《色戒》的是与非,甚至蔓延至个人的名与利,悲与喜。我对于片子的兴趣不大,倒是对原著有些好奇,便去找了来读上一读。故事的叙述如慢板,缓缓流泻,却隐含力量。字里行间里交织着幽幽的哀伤,不浓重,却足以渗入骨髓。故事很好,但要转成影片来叙述却是不易,也难为了李安大师费尽心血,却惹来声讨一片。 张爱玲的小说很得《红楼梦》的真髓,如她自己所说,受其影响颇大。每一个故事,如每一个浸透悲伤的梦。我从来都不喜欢悲剧,往往看到关于可能是悲剧的情节,总不忍读下去,宁愿跳过,或是直接寻找可能是幸福的结局,如果结局都可能不幸,便是索性甩开不看。张爱玲的文字却让我犹豫不已,既害怕她文字里的悲伤,却又忍不得想要继续读下去。读完了,从故事中抽离,却是止不住的哀伤与郁闷。 张爱玲小说里的爱情,大多不得善终,往往无疾而止,或是悲怆收尾。在想,是不是因为现实里她的爱情不如意,便影射到了小说里。满腹的悲伤与委屈尽诉于小说人物里的悲欢离合。情感总是最伤人的,任你才华如何,面对着无奈的爱情,也只能暗泣。 暂时不打算再读张爱玲的小说,萦绕的悲泣还未散去,不想再被纠缠。也不怨她文字的哀伤,而是自己的心结作祟。从来情关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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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每一天当做生命的终点

    [img src="http://catf.me/photos/6d007c94b07e2bddbce5462ce4f9c977.jpg" width="500" height="474"] 文 史蒂夫·乔布斯 在17岁那年,我读过一句格言,大概内容是:“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这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这句话从读到之日起,就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过去33年里,我每天早晨都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还愿意做我今天原本应该做的事情吗?”当一连好多天答案都是否定的时候,我就知道,做出改变的时刻到了。 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出癌症。在早晨7:30我做了一个检查,扫描结果清楚地显示我的胰脏出现了一个肿瘤。医生告诉我,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一种不治之症,顶多还能活3至6个月。医生建议我回家,把诸事安排妥当,这是医生对临终病人的标准用语。这意味着,我得把今后10年要对子女说的话用几个月的时间说完;这意味着,你得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尽可能减少你的家人在你身后的负担;这还意味着,向众人告别的时间到了。 我整天和那个诊断书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早上医生给我做了一个切片检查。结果,大夫们从显微镜下观察了细胞组织之后,惊讶得集体尖叫了起来:因为那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可以通过手术治疗的胰脏癌。 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我能够更肯定地告诉你们:没人想死,即使想去天堂的人,也是希望能够活着进去。死亡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终点站,没人能够成为例外。生命就是如此,因为死亡很可能是生命最好的造物,它是生命更迭的媒介,送走耄耋老者,给新生代让路。 现在你们还是新生代,但不久的将来你们也将逐渐老去,被送出人生的舞台;很抱歉,我说得这么富有戏剧性,但生命就是如此。 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否则你就生活在他人思考的结果里。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所发出的噪音淹没自己内心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遵从自己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可能已经知道你其实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我年轻的时候,曾在一本杂志的封底看过一张清晨乡间公路的照片。照片的下面有一排字: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我总是以此自省。现在,我把这句话也送给你们,希望我们随时都能想起这句话。 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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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很好了

    [img src="http://catf.me/photos/a5c68acad71d011fdadf17dde5aa64ff.jpg" width="500" height="335"] 文 雪小禅 前几日同学聚会,我狠下了一番工夫。做头发,买衣服,折腾了好一阵。怎么着也算小有薄名,何况大学毕业10年了,谁都想让自己看起来仍旧玉貌朱颜吧。    只有她,显得那么寒酸。旧的衣服,暗淡的脸色,头发上随意别了个卡子,骑着一辆旧自行车赶来。    同学会,许多就是虚荣心的攀比会,可是她仍然来了,带来了自家树上结的石榴。她说,这是她和他恋爱时种下的石榴树,如今,都结果儿了。 大家都知道她的情况——她下岗了,丈夫又出了车祸,她一个人打几份工,甚至晚上还要在歌厅的卫生间旁为他人递热毛巾赚钱。我们曾遇到过,我是消费者,她是那个递毛巾的人。    聚会上,我们都在抱怨,怨天怨地怨社会不公平,怨房价太高,怨工资太低,怨生意不好做。发了财的人说现在的那些做生意的都不是好东西,当官的显摆自己有多大的权利,平头百姓则假装着清高说反腐倡廉……只有她,一个人静静地笑着,守着那几个大红的石榴。 她没有抱怨,而是劝我们,多吃菜呀,看这菜多好,糟蹋了就可惜了。我问她,你怎么能这么平静呢?她说,已经很好了啊!已经很好了?    是啊,她说,你看,我下岗后马上就找到工作了,孩子很听话,丈夫的身体也越来越好了,丈夫说如果再送晚一会儿他就没命了,而他现在还在我身边,这多好啊。还有,你看,我们老板还放我假让我来参加同学会,我又能看到大家了,多高兴!    我惊呆了。原以为她会像祥林嫂一样诉着苦,抱怨上天对她是多么不公平,但她非但没有,反而要感谢生活赐予她这么多,而我们一直觉得生活给予我们的太少,一直在索要,却总是觉得不够。于是郁闷,不快乐。    已经很好了。这是一句禅语啊!我看着她有了淡淡皱纹的脸,看着她那淡定的笑,我终于明白,即使抹上世界上最高级的护肤品,也无法拥有这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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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走着就散了

    文 席慕容 风吹过云就散了,影子淡了 夕阳靠着山倦了,天空暗了 一朵花开得厌了,春天怨了 鸟儿飞得不见了,清晨乱了 长长的发辫散了,青春,淡了 舞不停的脚倦了,眼神,暗了 两个人厌了,心里怨了 路的尽头不见了,步子乱了 是散了,淡了,是倦了,又暗了 是草儿绿过就算了,是季节变了 谁厌了,怨了,谁不见了,谁又乱了 谁许的诺言不算了,谁和谁的爱情变了 海枯石烂了,地球不转了 主角都换了,情话听惯了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倦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厌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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